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
发布时间:2018-05-24 发布部门:信用梧州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
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
备忘录的通知
梧发改投资〔2017〕319号
各有关单位、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自治区发改委发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桂发改财金〔2017〕10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与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发改委邵祥 0774-3828046 )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12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