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 备忘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0 发布部门:信用梧州
梧发改投资〔2017〕446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
备忘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自治区发改委发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8个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财金〔2017〕14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与1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发改委邵祥 0774-3828046 )
附件:http://www.creditwuzhou.gov.cn/wcm.files/upload/CMSxy/201805/20180530042105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