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公司登记实行“同城通办”
发布时间:2021-11-19 发布部门: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梧州市本级与各城区之间实行公司 登记“同城通办”(不含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 创新服务方式,打破登记事项审批地域限制。
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业务,在市辖区范围内通过授权的方式,不分注册资本,按“通办地受理、审批”的模式推行“同城通 办”;市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专区”窗口受理全市范围内的公司、 分公司设立登记办件,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简称各级登记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本辖区内的内资有 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办件。公司、分公司的变更、注销 登记业务采取“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的方式进行,在全市范围内, 群众和企业就近选择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异地窗口负责收 件登记,属地窗口负责办件审批,审批结果采取快递送达申请人。
各级登记机关落实审批职责,依据“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 做好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公司、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和注销登记事 项为即办件;公司、分公司的变更事项为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