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梧州城管联合多部门开展共享电动车违章违规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2-03-18 发布部门:梧州城市管理
近期,梧州市市区多个路段停放了一些黄色的“虾米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过初步调查,“虾米出行”共享电单车所属公司在未取得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区运营权的情况下擅自投放,违反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内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3月14日、16日,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组织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龙圩区城管执法大队、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对私自违规投放的“虾米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
经前期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和各城区城管执法大队对“虾米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联合调查摸底,发现“虾米出行”电动车大部分都集中在龙圩区。联合执法组兵分2路,一组从峡顶街出发,另一组从龙城路出发,对大圆塘市场周边、龙湖小广场周边、政贤路等路段乱停放在人行道上、非机动车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未批准投放的“虾米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拖车2辆,清理“虾米出行”共享电动26辆。
执法人员正在清理违规投放的“虾米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使用未获审批就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会引发经济纠纷,建议市民不要使用,如发现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可及时拨打12319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