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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梧州】百般推托拒付赡养费

--一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终于履行赡养义务

发布时间:2019-04-24 发布部门:梧州日报
      “之前欠下父亲的赡养费,我均已付清。从下个月开始,我会自觉将每月的赡养费转至他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再成为被执行人了。”3月28日,因被执行人李某受伤不能前往万秀法院,法院工作人员上门询问后续履行情况时,李某作出表态。
      2015年9月,万秀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李某自2015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父亲李某宏赡养费500元。该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拒绝履行,李某宏向万秀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李某名下有房产,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每次联系她谈及赡养费支付问题时,李某均以没有收入、生活困难,以及其和李某宏之间的纠纷为由,拒绝履行。
      2018年5月,万秀法院开展“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闪电行动”,李某宏与李某的赡养费纠纷被列为行动对象之一。2018年5月17日晚8时许,执行干警来到李某位于富民路的住所,找到了她。但李某拒绝前往法院,执行干警当即对她采取了拘传措施。
       被拘传到法院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李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付赡养费。“如果你仍坚持己见,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严词警告道。李某慌了,于当晚支付了部分现金给李某宏,并就剩余的赡养费与李某宏达成和解协议。但达成执行和解后,李某又以生活困难、收入低为由,私自调整协议约定的各期数额,仅支付当期的部分费用。
      为了惩罚李某的失信行为,万秀法院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2018年10月,李某突然打来电话,“法官,我为何不能购买动车票了,我有急事要出外地办理”。执行干警明确告知李某,要想解除限制,必需按照和解协议支付赡养费。
      “法官,协议上面约定好的赡养费我已经全部支付到法院账户了,之后的赡养费我也会按时转来的。”2018年年底,李某向法院打来电话说道。执行干警将上述情况告知李某宏。
      之后,李某宏与李某就后续赡养费履行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从2019年4月起,每月28日前将赡养费500元转至李某宏指定的银行账户。3月28日,在李某家做笔录之时,李某多次表达因其不能购买动车票,错过了多次商机的懊恼。她说,自己已领教了执行措施的威力,今后会自觉支付后续赡养费给李某宏。
(马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