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现象,极大削弱法律法规权威,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162号)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梧州市多措并举,加大力度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维护法律法规权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落实文件工作,建立机制。市发展改革委3月底印发了《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对象、治理方式、重点任务、退出标准等,力争到5月底基本实现台账“清零”。
二是部门联动,统筹推进。为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高效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主管部门认领本部门负责的严重失信主体,明确治理标准和任务要求,压茬跟进,形成上下合力,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三是加快修复,消除影响。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中院、市市场监管局对自治区下发我市失信主体清单进行核查,核实失信市场主体目前经营状态,将已进入破产程序、因长期失联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已吊销或注销的市场主体进行剔除。相关部门组织对各自负责的市场失信主体进行约谈,科学合理确定承诺事项内容,规范承诺形式和程序。同时,引导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符合条件的信用修复申请(法律法规不允许修复的情形除外)。截至目前,梧州市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失信主体共28家企业已按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闭环,不再纳入治理台账,相关材料已经上报自治区,按时完成台账“清零”。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督促企业履行信用主体责任,加快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具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市场主体合法运营、诚信经营,打造公平守法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