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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0-12-30 发布部门:市科技局

      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设科技东融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协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努力推动创新再提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我局更已科研诚信建设作为捉手 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把科研道德规范内化为科研工作者的信念,把实施“负责任的研究行为”变成科研人员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将科研道德建设和学术诚信宣传教育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实现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校应制定科研行为内部准则,对教师以及研究生开设学术伦理、科研诚信以及学术行为规范方面的系列讲座或课程,在专业课程教学活动中融入科研诚信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创新求实学术氛围。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要主动发挥作用,在各自领域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行为规范制定、诚信教育引导、诚信案件调查认定、科研诚信理论研究等工作。科研人员自身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不断提升学术道德修养,自觉维护学术声誉。

      以制度建设推进科研诚信管理,提升科技创新主体的科研诚信意识与水平,能够改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的气候,对净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构建并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形成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氛围,有利于降低社会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鉴别成本,提高标志性科技成果的供给能力和转化速度,提升科技投入产出的整体效益。科研诚信建设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科研失信行为治理机制,既可以完善科技计划监督管理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又能净化科技创新环境,有效减少科研失信行为,使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得到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