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关于在机关单位开展“文明出行,我承诺, 我践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梧文明办〔2018〕36号
关于在机关单位开展“文明出行,我承诺,
我践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直属机关工委、交警大队,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做新时代文明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文明委〔2018〕13号)精神,针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乱停放、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为增强干部职工文明出行意识,引导干部职工摈弃陋习,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梧州市直属机关工委、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机关单位开展“文明出行,我承诺、我践行”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深化“做新时代文明人”主题活动,重点围绕“新时代文明人12345”遇人先礼让、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乱停车辆的要求,通过宣传教育、承诺践行、志愿劝导等形式,使文明出行的理念家喻户晓,并成为机关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二、活动标准
(一)驾驶车辆不闯红灯,不往车窗外抛物。
(二)驾驶车辆行经斑马线时,要减速行驶。
(三)驾驶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要停车让行。
(四)驾驶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
(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按照有关标识的指引,有序停放车辆。
(六)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要走斑马线。
(七)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能闯红灯。
(八)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注意观察路况,确认车辆停车礼让时,快速通过。
三、具体措施
(一)开展文明出行专题学习教育。利用“集中学习会”“工作例会”“党员活动日”等,召开文明出行专题学习会,逐条讲解“遇人先礼让、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乱停车辆”的内容,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如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专题讨论,倡导绿色出行,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文明出行意识,切实规范个人出行行为。
(二)开展文明出行承诺活动。各机关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明出行,我承诺,我践行”承诺书(见附件1),开展签名承诺,并在公告栏等展示承诺书。动员干部职工在私家车上粘贴“礼让行人”车贴(见附件2),接受社会监督,用实际行动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三)开展文明出行实践活动。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参与文明出行活动。驾驶车辆不闯红灯,不往车窗外抛物;驾驶车辆行经斑马线时,要减速行驶;驾驶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要停车让行;驾驶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在规定的停车区域,按照有关标识的指引,有序停放车辆。步行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要走斑马线;步行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步行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注意观察路况,确认车辆停车礼让后,快速通过。
(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机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在本单位附近的路段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对“车辆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行人在有信号灯的斑马线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和教育。各机关单位每周要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1次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担当引领。“文明出行,我承诺,我践行”主题活动,是开展“做新时代文明人”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引导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良好出行习惯的重要抓手。各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要树立勇于担当、高度负责的精神,既做文明创建的组织者、落实者,更要做文明创建的示范者、引领者。
(二)注重教育实效。各机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动态管理,推进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各机关单位于11月8日前将统计表格和照片发至市文明办,联系人:侯曼芳,联系电话:6021773、13737864100,邮箱:gxwzwmb@163.com。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机关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出行的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争做新时代文明人。市文明办组织交警部门、新闻媒体、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段进行抓拍,借助新闻媒体及手机APP平台进行曝光,鼓励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文明交通的舆论氛围。同时,进一步完善抄告通报制度,组织交警等部门对违法违章情况抄告通报干部职工所在的单位,由相关单位按照内部管理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警示教育。
(四)形成长效机制。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窗口,是市民道德素质、文化素质、法制观念的综合反映。各机关单位要发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自觉践行、率先垂范,并以主题活动为契机,带动家庭成员和身边的人,持之以恒地抓好不文明出行行为的教育、劝导、纠正工作,建立完善文明出行长效机制,整体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附件:关于在机关单位开展“文明出行,我承诺,我践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