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梧州

拒绝使用“生鲜照明灯”!诚信经营从我做起

发布时间:2023-12-19 发布部门:信用梧州
      “您在照明灯具外加套红色塑料袋的行为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请您立刻改正”,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例行诚信经营检查时,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发出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警告行政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还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做了简单的诚信经营培训,向其讲解了诚信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失信行为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经营者遵守诚信经营相关的规章条例,自觉树立诚信做人、诚信经营的意识观念,严格落实新规要求,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为打造诚信市场贡献一份力量。

      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54人次,排查农贸(批)市场、超市、生鲜门店512家次,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2666户,下达处罚文书14份。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生鲜灯”常态化排查治理,巩固整治成效,还生鲜农产品“本色”,全面规范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安全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