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邓婉秋邓恩松“梧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20 发布部门:梧州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发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坚决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全力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邓婉秋同志“梧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追授邓恩松同志“梧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
邓婉秋,女,汉族,1987年6月15日生,广西藤县人,邓恩松之女,藤县天平镇石炉村四组农民,现在广西岑溪市务工。
邓恩松,男,汉族,1946年4月24日生,广西藤县人,生前是藤县天平镇石炉村四组农民。
2016年6月17日上午,邓恩松、邓婉秋父女看到罪犯唐某杰在藤县天平镇石炉村四组篮球场附近对一名女子实施违法侵害时,不惧罪犯随身携带的凶器,毅然挺身而出,上前制止。在制止不法侵害过程中,邓恩松被罪犯持刀刺中颈部和胸部等多处,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邓婉秋被刺中右胸部和左手部,构成轻伤二级。
邓恩松、邓婉秋父女在他人遭受不法侵害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临危不惧,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正气之歌。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模范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梧州建设,为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