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万众中医医院诚信服务承诺书
医疗卫生机构诚信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律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合法、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在此,本单位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
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医务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板悬挂在明显处。按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和公示医疗费用,并出具收据;
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业务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
四、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等);
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历书写基本规定》等相关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
七、遵守《广告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
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送缴。
九、诚信执业。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宣传等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以病人为中心,礼貌待人,用语文明,耐心准确地解答病人或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等相关知识的咨询,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提供优质服务。
十一、倡导“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观念,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机构门诊静脉用药管理的通知》(梧卫体改发〔2017〕6号)的要求,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加强门诊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
十二、同意以上《诚信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公开。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梧州万众中医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潘家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00MA5N9M8A9K
电话:0774-3900120
传真:0774-3888120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龙新村十一组1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