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梧州

手机接单贩卖毒品

发布时间:2021-07-29 发布部门:西江都市报

近年来,一些毒贩开始尝试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贩毒。近日,藤县人民法院就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七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8年9月5日,被告人朱某通过手机收到他人欲购买毒品海洛因的“订单”。当天中午,朱某来到买家周某位于藤县藤州镇某屋后的巷子里,将1小包毒品疑似物放进周某从其五楼吊下的红色塑料袋中。被藤县公安局禁毒民警抓了个现行,并从其身上缴获33小包毒品疑似物。经鉴定,上述34小包毒品疑似物共净重11.05克,均检出海洛因。

藤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贩卖毒品海洛因11.05克,依法应在“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幅内处以刑罚。

综合案情,藤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七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