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蒙山县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至11月全县优良天数288天,优良天数比率为94.4%,pm10为50微克/立方米,pm2.5为31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梧州市下达的管控目标任务:优良天数比率91.7%(335天),pm10为50微克/立方米,pm2.5为34微克/立方米。
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一是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对县城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监控,要求各施工单位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做到“九个百分百”要求。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目前,全县安装工地冲洗平台共有13家,工地扬尘自动监控共有2台。二是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频次,每天出动洒水车辆6车次。进入秋冬后,在原有的每天对街道进行6车次洒水降尘作业的基础上改为不间断洒水降尘。三是大力整治露天餐饮。划定禁止露天烧烤的的范围,设置设置烧烤规范管理区,要求烧烤经营者应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处理装置。
加强企业排放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重点对水泥、砖瓦、石灰等易产生灰尘的行业重点监督。目前辖区内的在产砖厂都已安装脱硫设施,华虹公司投入60多万元对原锅炉除尘设施升级,在原水膜除法增加布袋收尘,玉兰制药有限公司投入30多万元在原水膜除法增加布袋收尘。
加大柴油车、渣土车整治。该县交通、交警、公路路政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和扬尘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占用利用公路堆放垃圾污物、泼洒污染公路路面等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开展“百日攻坚战”活动,共查处柴油车、渣土车52辆,罚款金额1.5万余元。
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该县公安、安监、城管、环境等部门共同划定蒙山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学生传导家长,促进实施禁放烟花爆竹行动。同时,加强对禁放区域检查力度,确保“禁限放”落到实处。(陈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