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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2018年企业不定向抽查 294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发布时间:2019-01-08 发布部门:梧州市工商局

梧州市工商局近年来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求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切实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该局圆满完成了2018年企业不定向抽查目标任务,为实现联合惩戒信用约束机制奠定了基础。

自2018年10月起,自治区工商局统一按照3%的比例,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了梧州市2875户市场主体(其中:企业861户,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市场主体2014户),交由梧州市工商局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检查。截至2018年12月中旬,梧州市工商局已完成了全部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

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要求,工商执法人员对信息年报公示情况、商品质量、广告违法、商标违法、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等共8项内容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抽查结果全部归集、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此外,通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并出具专业检查报告,有效弥补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会计、税务等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提高了随机检查的专业性,增强了随机抽查的执法效果。

通过此次抽查,我市(含三县一市)共有294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约占抽查数的10%。抽查检查结果分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形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目前,全市市场主体抽查结果录入率和公示率均达到100%。

梧州市工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已全面推行,被抽查的经营者应主动配合相关检查、对被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应改正问题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是每位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