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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政府定价目录继续瘦身 部分项目与市民密切相关

发布时间:2022-01-27 发布部门: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更大更实举措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2018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审定后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定价目录》)。

《定价目录》对纳入政府定价的项目进一步缩减,放开了“再生水价格”“辖区内专用铁路旅客票价率”“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中职收费标准”“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移址服务费标准”“拆迁安置房销售价格”“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糖料蔗收购价格”“政府财政性资金、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运营的边境口岸(含海关监管区、特殊监管区,互市区、点等)设备设施使用及其他重要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含尾气排放)”“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等13项定价内容,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版《定价目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与市民密切相关的“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移址服务费标准”、“生猪定点屠宰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含尾气排放)”、“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等项目届时将移出政府定价范围,由经营主体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价格。

为维持市场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定,对于《定价目录》授权经营者自主定价项目,我市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行业监管,督促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防范价格异常波动。加强舆情监测,把握舆情动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价格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