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商部门已核发电商营业执照30份
发布时间:2019-02-25 发布部门:梧州市工商局
近日,藤县工商局向潘女士等电商经营者颁发了首批电商类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与传统营业执照不同的是,这些营业执照上“经营场所”一栏登记的是微店或淘宝平台店铺的网址,打破了以往经营场所必须是实体房屋的束缚。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从实到虚的转变,有效解决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难的问题,是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网络市场活力,优化网络市场营商环境。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商务法》已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同时配套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也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电商类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只要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局开业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可申办“电商营业执照”。不同之处就在于用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替代了以往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经营住所证明。
市工商局统计,《电子商务法》施行至今,全市已发出以网店网址作为经营地址的营业执照30份,其中藤县的核发数占到一半。工商部门提醒,在《电子商务法》实施前已办理有营业执照的网店只要在网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已办理的营业执照信息,可以继续使用已办理的营业执照,也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地址等登记事项进行变更。(陈可夫 韦海 柒宇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