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检察院筑起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近日,藤县检察院“益新”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对韦某丽等7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进行集中公开听证,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2份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源头防控,筑起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从2020年开始,韦某丽等7人作为藤县当地相关通讯店或手机店工作人员,利用办理中国移动、联通相关业务的工作便利,在客户开办电话卡、办理宽带、充值话费过程中,获取到客户的手机号码,并将客户的手机号码通过微信发送到“京东拉新群”“抖音群”“快手群”“淘宝群”等微信群,在群内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后,以此非法获利。
“益新”团队获取案件线索后,主动介入和公安机关对接,查清案件事实,认为韦某丽等7人的行为侵犯众多不特定公民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对该系列案立案审查,及时了解违法行为人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情况、充分释法说理后,违法行为人均表示愿意主动赔付公益赔偿款并公开赔礼道歉。
“《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保护,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明确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因此,在未经他人同意即将他人电话号码、验证码出售牟利显然是违法的,该案涉及的被害人人数众多,已经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益新”团队成员、案件承办人成永先说道。个人信息权益受保护已经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任何人都不应对出售个人信息获利心存侥幸心理。
在违法行为人赔偿和公开赔礼道歉后,“益新”团队及时对该系列案进行集中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评议,听证员分别就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评议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处理结果合法合理,受损公益已得到相应的赔偿,建议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作结案处理。
“益新”团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发现,类似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在当地手机通讯营业厅或手机店较为普遍。经进一步排查中发现,仍有不少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线索因未达到刑事标准而未移送至检察机关,多数违法行为人未接受过相关保密学习或培训,存在个人信息整体性、行业性泄露风险。
为此,“益新”团队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并发出2份检察建议,围绕个人信息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两个方面,建议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人,对违法经营者及时记入信用档案。并建议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建立长效机制,针对相关行业常态化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宣传培训,持续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共同筑起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