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劣质肥料案
5月1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市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联合侦破一起特大制售劣质肥料案,涉案金额高达1400多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以梁某某为首的12名主要嫌疑人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2022年1月6日,岑溪市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称,2021年11月,南宁某公司业务人员到岑溪市三堡镇各村推销该公司生产的海藻黄腐酸(微生物菌剂),村民购买后在蔬菜、柑橘等作物上使用,发现没有任何肥效,怀疑为假劣肥料。经初步调查及抽样检验,有31户村民向南宁某公司业务人员购买该批次海藻黄腐酸(微生物菌剂)共1334包,检测发现该肥料有效活菌数枯草芽孢杆菌数量远低于国家标准,为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劣质肥料。由于涉案金额较高,2022年3月3日,岑溪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岑溪市公安局。
随后,市农业农村局启动区、市、县三级联动机制,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岑溪市有关部门对在岑溪市糯垌镇流动销售海藻黄腐酸(微生物菌剂)行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抓获涉案人员3人,查获涉案肥料30吨,经抽样检测,涉案肥料有效成分或含量与包装标签信息的标注值不符合。经公安部门查实,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在南宁市注册成立肥料公司,组织生产涉案品种的海藻黄腐酸(微生物菌剂)肥料。梁某某明知公司生产工艺不过关,肥料质量不合格,但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肥料登记、检验的情况下,仍规模化生产并销售。
近年来,肥料价格不断上涨,一些流动商贩在乡村通过“买一送一”等套路诱导农户购买品质与标识内容不相符的劣质化肥,不仅损害农民利益,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可预估的影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表示,农户可以通过查看肥料名称、养分含量、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或批号等方面进行识别肥料真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