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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柔性执法”发挥更大效能

发布时间:2022-05-30 发布部门:梧州日报

近日,梧州交警开展“柔性执法”,对违停十分钟以内但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司机予以劝离免罚,用更人性化方式治理违停现象,让市民将警示教育铭记在心、感受“有温度的执法”,使“不罚”胜有“罚”。

作为一项便民措施,“柔性执法”反映出我市以人为本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笔者认为,在这个基础上,有关部门可以在一线执法中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规范“柔性执法”制度机制,让广大群众莫因问题小而为之、莫因交通规范细而不为,切实做到守法于心、明法于形。

探索完善“柔性执法”工作机制,让群众感受执法的威严和温暖。“柔性执法”能够促使无意识触犯交规的市民猛然警醒并及时改正错误,但也要避免被“有心人”利用,借机钻空子免于责罚。这就要求我们要明确定好执法标准,哪些方面、哪些情况能够执法以柔,哪些必须执法以刚,刚柔并济共同治理存在问题,推动法律更好地维护社会运转,服务人民生活。因此,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柔性执法”机制,为做好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撑,从而实现警示教育到位、关怀温暖到人的良好效果。

推动做好“柔性执法”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很多问题并非一罚了之就能解决,需要通过加大宣传,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方能从根本上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以处理交通道路违停为例,一方面加强对已有违规违停行为司机的警示教育,明确“柔性执法”不是违规的护身符,另一方面注重对广大公民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交通法制安全氛围。

要让“柔性执法”目标落到实处,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效能,还需要执法队伍熟悉违规处罚标准,提高辨别处置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柔性执法”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