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奋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好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362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考核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有25项主要评价指标排全区前三位,数量居全区第4位;职务犯罪刑事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继在全区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全市检察机关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8人;持续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断卡”行动,起诉洗钱违法犯罪6人、“两卡”犯罪132人。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精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聚焦市委、市政府打造“广西千亿茶产业半壁江山”战略目标出台工作意见,设立检察服务站,探索形成“检护·六堡茶香”文化品牌,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广西八大特色品牌之一。而且,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办理市人大交办的加强对六堡茶非遗传承人姓名权保护的事项,主动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侵害民营企业犯罪8件15人,审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对企业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捕6人、不起诉2人。
全市检察机关还主动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创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1+8”协调联动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73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拆除整治黄华河流域内64户养殖户在水源保护区违法进行网箱养鱼问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坚决站稳人民立场,着力打造梧州检察“民心产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连心”品牌为引领,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重复信访数量同比下降95.18%;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案件,起诉106人,制发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建议7份、“督促监护令”66份;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4件45人,其中2件案件获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