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综合保税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发布时间:2023-07-19 发布部门:梧州日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审核同意梧州综合保税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并予以备案。
据悉,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是指赋予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这是国家为支持外贸企业“转场”内销的创新政策,赋予试点企业具备保税、非保税双重身份。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内销货物时,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外购货物时,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者出口退税凭证,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还有助于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逐步做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的“五大中心”功能。
该项试点政策的落地,把梧州综合保税区由传统的适应“两头在外”的“单开门”,转变为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灵活双向的“双开门”,为促进梧州外贸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持。梧州综合保税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大力推广该项试点政策,进一步提升综保区的政策优势,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助推区内企业直接参与国内市场经营活动,为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提供有力支撑,充分激发区内企业发展活力和潜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