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帮助消费者调解预付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3-11-03 发布部门:梧州日报
消费者预付充值购物,因长期出差而提出退还余额,商家却以“自身无过错”为由拒绝退款。近日,大塘市场监管所调解处理了一起涉及预付费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今年4月,消费者王女士在长洲区某服装店充值5000元,并消费了1000元购买衣服,后来王女士需长期出差外地,加上她认为服装店提供的衣服款式不再符合自身需求,于是向该服装店提出退还余额,但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今年6月,王女士通过12345热线进行投诉,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忙处理。
大塘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随即向服装店经营者了解情况。该店经营者认为,王女士在办理充值卡时,已经享受了充值活动优惠,商家自身无过错且还在正常营业,故拒绝了王女士的退款诉求。
由于王女士在外地出差,大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形式组织调解,向双方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义务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消费者已享受的折扣等优惠,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的预付款余额中扣减”。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服装店经营者在按照非优惠价扣除王女士购物款后,将余下的2889元退回给王女士。10月中旬,王女士回梧后向大塘市场监管所送上锦旗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