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我市2020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2020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梧州市2020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为期40天。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9〕1945号)及2020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梧州市2020年春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为开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力做好春运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2020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文伟 副市长
副组长:吴情操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韦 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莫耀智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谢胜荣 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副段长
黄昌平 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玉林分中心主任
成 员:刘红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剑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唐 棣 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 坚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陆 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莫伟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黎志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 英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晓源 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 菲 市文广体旅局三级调研员
李 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谭建栋 市应急局副局长
梁 泓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向云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总工程师
蒙伟新 市苍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莫勇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农朝理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谢海益 市总工会副主席
沈二建 团市委副书记
李桂文 梧州海事局四级高级主办
卢建壮 梧州市气象局副局长
唐航星 桂东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 汪 梧州航道养护中心副主任
莫树滔 苍梧县副县长
陈文强 岑溪市副市长
李有杰 藤县副县长
谢 琨 蒙山县副县长
莫靖华 万秀区副区长
陈碧伟 长洲区副区长
郭壮明 龙圩区副区长
刘达壮 广西机场集团梧州机场公司副总经理
赖鑫睿 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梧州南站站长
陈德成 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藤县站站长
林家业 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梧州站站长
刘 宁 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岑溪站站长
杨意平 中冶(广西)马梧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矅宇 广西越秀苍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理
农雄志 广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路政大队长
郭雄新 广西龙光贵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吉东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叶 强 梧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经理
陈 洪 广西梧州超大金晖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冀素华 新国线集团(梧州)运输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肖 杰 市城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全市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黎志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莫勇刚、彭忠文(梧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黄昌平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本行业相关的春运协调工作,各部门间要建立畅通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响应、认真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三、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春运舆论宣传,及时报道和发布春运新闻和有关信息;督促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行业春运政策信息,定期发布春运工作亮点报道。
市发展改革委:着力打造“诚信春运”,持续加强信用记录建设、失信惩戒和诚信宣传,对交通、铁路部门报送的“车闹”“机闹”“高铁霸座”等旅客失信不文明行为、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报送的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应用客运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加快客运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诚信春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煤电油气等重要物资使用的运行调控;加强与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的自治区春运办公室对接沟通。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教育宣传,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私自组织包车;加强校车管理,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安排。
市公安局:负责排查“人车路”源头隐患,督促运输企业做好春运营运驾驶员的安全资质审核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投入春运,严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集中排查治理急弯陡坡、团雾多发等高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易肇事肇祸违法隐患,严管“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检查发现客车超载或“营转非”客车载客的,及时联系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分流驳运工作;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严罚“宰客”“倒票”“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严打“机闹”“车闹”“霸座”等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排查重点领域公共安全隐患,加大对梧州南站、梧州综合客运枢纽站、梧州站、梧州汽车客运站及周边场所巡查管控力度,强化风险预警,协助做好客票代售点的秩序维护,严格落实安全检查措施,积极做好反恐等应急准备;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提升综合治堵能力水平,围绕春运期间容易发生拥堵的重点地区、节点路段、高峰时段,深入分析致堵原因,加强组织疏导,保障顺畅出行;与气象、交通等部门密切协作,最大限度保障主干公路通行,针对ETC安装普及与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的新情况,加强与高速运营公司及省际之间沟通协作,完善制定公路交通拥堵疏导应急预案,明确管控方式和分流点位,做好春运期间交通组织与分流疏导工作;强化措施整治车站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市区各车站进出道路的畅通;提前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加强路况信息提示,引导群众尽量绕开拥堵路段、错开高峰时段,在雾天和雨雪冰冻天气尽量减少驾车出行;调查处理春运期间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坚持主动提供便民服务,在重点地区、重点道路增设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点,提供指路、饮水、急救药品等便民服务,及时处置群众的紧急求助。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储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及时快速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治理整顿,及时掌握农民工流动情况,发布劳动力用工信息,引导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做好节前节后就业专项服务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对交通组织的影响,引导施工项目务工人员有序流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春运期间的运输组织、运力调配和运输企业安全监督工作,抓好运输服务衔接,统筹调度好运力资源,科学调度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运力,确保春运旅客及时疏运;狠抓运输安全责任与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制定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加大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春运安全生产水平;狠抓运输市场管理,查处公路、水路非法营运(含社会车辆、“营转非”客车)等违法行为,做好超载旅客及“营转非”客车旅客的分流驳运工作,监管机场运营机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程序要求,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飞机投入运营,杜绝超负荷生产,严厉查处任何扰乱航空运输秩序的行为;持续优化航班结构,做好应对集中客流准备与应对恶劣天气准备,减少航班延误,确保航空安全;做好春运期间全市公路畅通保障工作,加强所辖公路的养护、路政巡查,备足防冻防滑物资,对冰冻、水毁等原因造成阻塞和损坏的公路,及时做好清理、疏通和修复;及时通报公路通行信息和客运交通信息,在高速公路出现拥堵超过10公里的情况时及时报告市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高速公路出现拥堵超过15公里的情况时及时报告市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管控,严厉查处农机运输工具参加任何形式的载客运输。
市商务局:负责保障春运期间客运车辆和重点运输车辆燃油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各车站、高速公路重点服务区等场所流行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做好春运期间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市文广体旅局:负责加强春运期间旅游景区及旅行社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好乘客的合法权益;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监督落实明码标价政策,严格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趁机乱涨价、乱收费。
市应急局:负责春运安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存在风险,提前谋划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应急情况;指导各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备的安全监督。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各城区政府落实好汽车客运站(枢纽站)、高铁站、火车站周边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配合制定所管辖城区及过境市政道路的指路标识,营造浓厚的节日气氛。
市苍海新区管委会:配合做好梧州南站与周边交通秩序维持工作,会同龙圩区政府做好南站广场节日气氛营造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做好对运输企业重点场站、售票点和高速公路重点服务区的消防管控工作;配合做好春运期间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关爱外来民工活动,组织平安返乡行动;深入农民工聚集的地区与企业,全面掌握农民工的返乡信息;做好农民工返乡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有序组织农民工错峰返乡,主动提供交通出行信息,协调铁路、交通部门做好农民工团体订票工作,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咨询、简餐、医疗、应急等便利服务,解决其返乡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团市委:负责开展“春运暖冬行动”“情满旅途活动”,建立健全春运志愿服务统筹协调机制,组织青年志愿者在火(动)车站、汽车客运站(枢纽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为春运旅客提供志愿服务,与各站点形成长期志愿结对关系;做好春运志愿者动员招募,切实抓好志愿服务岗前集中培训与安全教育,形成老志愿者带新志愿者,本单位志愿者带动社会招募志愿者的工作方式;健全志愿者工作保障机制,针对春运志愿服务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应急预案,为志愿者提供饮水就餐保障;用好志愿中国等信息服务系统,对优秀志愿者进行嘉奖和守信激励,加强宣传表彰,大力发掘宣传春运志愿活动中的动人故事、感人事迹,广泛宣传优秀组织、优秀个人,引导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弘扬志愿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梧州海事局:负责做好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维护水域通航秩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梧州市气象局:负责加强气象监测,春运期间及时向市春运办等部门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信息。
桂东公路发展中心:负责做好春运期间所管辖公路畅通保障工作,加强公路养护、路政巡查,对阻塞和损坏公路,及时做好清理、疏通和修复;负责所管辖公路沿线设立指路标志,确保公路通畅。
梧州航道养护中心:负责做好航道航标养护、航道行政管理、船闸监督管理等工作,保障航道通航顺利。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辖区春运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自治区、市春运工作方案要求,相应制定辖区春运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好开展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员、物资、经费;负责组织当地公安交警治安、交通、消防、卫计等部门1月10日起在凌晨2∶00至5∶00长途客车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期间加强区内重点服务区的巡查执勤和安全卫生防控工作;做好辖区广场、车站、街道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整治及绿化、美化工作,营造好节日气氛。
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负责组织开展行车设备大检查,加强移动设备和固定设施检测和数据分析,确保设备设施状态良好,运行稳定;确保旅客乘车安全,全力优化旅客进站候车、检票、上车、出站流线,加强旅客密集场所引导,落实雨雪天气防滑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防火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安检制度,坚决将危险品堵在站外;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极端天气、突发设备故障、大面积动车晚点情况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对接,做好铁路旅客运输组织工作,加强与公路、民航、城市公交等其他运输方式的沟通协调,制定联合应急组织预案,当发生动(客)车超员受阻时,及时通知协调市内相关部门对滞留旅客进行转运疏散;优化完善售票服务措施,全面推广高铁电子客票,进一步提升网络售票能力,全面提升旅客购票体验,优先保障重点群体旅客购票;创新丰富服务措施,在梧州南、藤县、梧州站使用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让旅客“刷脸”进站;加强设备设施维修整治,严格食品安全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对查处的具有扰乱站车运输秩序、倒卖车票、制贩假票、持伪造或过期无效车票乘车、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
广西机场集团梧州机场公司:负责落实执行规章制度和程序要求,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飞机投入运营,杜绝超负荷生产,做好民航旅客运输工作,确保飞行安全。在机场进一步推广电子登机牌,实现“无纸化”便捷出行。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具有严重扰乱航空运输秩序或根据法律法规应予以处罚行为的当事人进行记录。依规对严重扰乱运输秩序、危害运输安全的失信人分别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乘坐飞机的惩戒措施。
道路客运企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春运一线的安全保障和运输服务,做好春运营运驾驶员的安全资质审核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投入春运。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紧盯农村客运、长途客运、包车客运和客运场站等重点,及时排查消除隐患,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客运车辆严格执行凌晨2∶00至5∶00停车休息规定。要加强应急保障,做好预案、车辆、装卸工具和应急物资准备,按照公路、铁路、航空接驳方案配足车辆、人员,强化运力调配;强化员工安全生产及应急处置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营运客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大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力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客运站周边及内部卫生环境治理,营造良好节日氛围,站内要设置无障碍设施、军人、残疾人优先购票窗口和爱心候车室,落实人员做好站内志愿服务。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负责健全完善春运应急预案。提前设计疏导分流预案,在出现拥堵情况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处理所辖路段发生的其他事项。高速公路出现车辆严重拥堵超过10公里的,要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合理安排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安全防护,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优化收费服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处置收费纠纷事件;针对推行ETC、取消省界收费站以及计重收费劝返车辆等新情况可能会导致的突发事件,加强收费站点值守,及时排除收费车道故障,保障ETC车道和人工收费车道正常开启,要制定计重与ETC收费工作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并在春运前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服务区日常检查,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破损设施设备;加强温馨提示和标志指引,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加强服务区各类餐饮原料、食品等卫生检查,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加强维护服务区车辆停放秩序和环境卫生,保证服务区干净、整洁、有序运营;提前做好油品、商品储存,保证供应充足;设置便民服务点、志愿服务岗,积极提供便民服务。加强出行信息发布,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引导社会公众避开交通拥堵路段通行。
公交运营企业: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落实自查自纠,春节期间加密线上巡查,做好中心城区公交站台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站牌设施,加强对营运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车厢环境整洁;加强驾驶员职业素质教育,做好公交行车服务;按照公路、铁路、航空接驳方案配足车辆、人员,做好应急计划。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9日。
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春运方案;组织参加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做好全市春运工作动员;召开春运形势分析座谈会,开展春运客流调查摸底和预测分析,掌握各种运输方式运力安排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协调春运相关执法单位,研究部署春运期间维护安全秩序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做好春运新闻宣传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2020年1月8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春运办,联络员请及时加入“2020年梧州市春运工作微信群”。
(二)实施阶段:2020年1月10日至2月18日。
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部门本职工作,引导旅客有序分流,保持疏运衔接畅通,保障旅客运输安全高效。整治运输市场秩序,做好春运迎检、视察和慰问。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春运值班制度,交通运输、铁路、航空、交警等交通管理部门要做好值班、统计、实时信息等情况的上报工作。各部门的交通统计报表按每5日累计情况上报,必要时每日一报,及时把班次(列次)、人次、车次等数据和工作对策建议等以传真形式和微信形式报市春运办,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相关情况。要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协调解决旅客反映问题,有效应对恶劣天气、道路拥堵等应急突发事件,保持新闻宣传密集度,及时报道春运进展情况信息。
(三)总结阶段:2020年1月20日至2月20日。
密切关注、各司其责,强化春运安全服务站检查防范力度,确保春节前和春节后返城运输安全稳定。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部门工作情况,并于2月20日前将有关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春运办汇总,并由市春运办报送自治区春运办。联系人:刘婕,电话:3856506、18775028892,传真:3854776,电子邮箱:wzsjtjysk@163.com,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20号,邮编:543002。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各有关行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政治任务,是检验行业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应急管理与行业治理能力的年度“大考”,春运工作关系到成千上万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研判本地区春运形势,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市春运办要建立完善春运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定位,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出问题,确保春运工作责任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
(二)逐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
(三)多举措强化春运安全管理。
结合春运工作安排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对道路运输、铁路、民航、水运等领域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车站、机场、码头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船、飞机投入运营,严格禁止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及驾驶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严格安全执法,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路面执法,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两客一危”车辆道路通行秩序;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紧紧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桥隧、渡口、车船、场站安全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加强运营车辆动态监控,尤其要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监管;提前组织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人,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严禁“三无”船舶营运,切实保障客运安全。狠抓春运期间治安管理,对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强化交通疏导管控,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加强对铁路道口的管护,特别是对尚未管护,但车辆、行人通过又较多的铁路无人看守道口进行临时管护,杜绝道口责任事故的发生;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禁止在铁路5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铁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或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体的规定。要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管制,梧州电视台、梧州电台做好相关规定宣传。
(四)努力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强化路网运行监测,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公安部门要提前对干线公路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易堵路段和收费站,综合运用疏导分流、借道绕行、收费车道移动支付、适时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均衡调控路网流量,提升重点路段通行效率,谨防拥堵及安全事故发生。做好交通流量、区间车速分析,优化路网调度管理,及时发现拥堵的苗头性现象,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相邻地区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局部路段出现拥堵时,及时向前后相邻地区通报,提前采取分流措施,避免长距离拥堵。广泛运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公路路况、交通管制、分流绕行、恶劣天气安全出行提示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在客流高峰时段加强对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机场附近道路的指挥疏导,确保车辆有序通行。交通、公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ETC政策宣传,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加强长大桥隧、高边坡、路侧险要等重点路段巡查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路段要按相关标准加强养护,完善标志标线设置,强化提示提醒。
强化运输衔接与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加强春运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公安和交通运输、气象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交通部门与铁路部门要做好旅客运输应急接驳工作。公安、交通、各县(市、区)政府、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70号)部署,对应应急事项与等级要求迅速响应处置突发情况,针对推行ETC、取消省界收费站以及计重收费劝返车辆等新情况可能会导致的突发事件,要制定好相应的疏堵保畅保安全工作方案,在春运期间派驻工作人员到出入城收费站口进行值守,发现拥堵情况时立即通报市春运办及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置。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春运服务体验。组织开展“情满旅途”等系列专题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影响力;优化售票组织,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提升旅客购票体验;强化信用记录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公平购票环境。车站、机场、高铁站等客运枢纽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着力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基本服务供应。
强化市场环境与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加强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保障重点客运场站的供电,保证通信传输畅通;做好重大流行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对;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强化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信息安全。
(五)加强春运宣传报道与总结。
积极开拓春运宣传渠道,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开辟春运宣传专题,及时推送部门春运信息,正确引导群众,树立正面舆情,广泛收集市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群众服务需求,提升政府部门服务能力;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强对春运筹备工作、春运重点时段、春运重点活动等情况的宣传报道,如“春运基层慰问”“春运暖冬行动”“情满旅途活动”“诚信春运”等专题,及时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失信事例,纠正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先进新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消除误会,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监管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媒体单位要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春运实用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各部门要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工作,于春运结束后报送春运工作情况报告至市春运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