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水价 减轻企业复工复产压力
发布时间:2020-02-21 发布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
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减轻企业延迟复工复产产生的压力,保证经济平稳运行,我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减税降费规定精神,临时降低市本级部分行业用水价格,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统筹考虑供水企业和用水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委印发了《关于临时降低我市本级部分行业用水价格的通知》,临时降低非居民用水中的工业、经营服务的用水价格。其中,工业用水包括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用水、农产品加工和建筑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包括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等有偿服务用水。临时降价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临时降价幅度按现行水价降低10%执行。
梧州市本级的供水企业有7家,均从2月1日起开始降低工业、经营服务水价。其中,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从1.62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46元/立方米;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从1.46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31元/立方米;梧州市安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锈钢园区水厂)从1.07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0.96元/立方米;夏郢镇自来水厂从1.60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44元/立方米;倒水镇思源自来水厂从1.83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65元/立方米;新地镇莹洁自来水厂从1.25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13元/立方米;大坡镇自来水厂从1.25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13元/立方米。以上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
经初步测算,此次临时降低水价措施可为近期复工复产的用水企业减少水费200万元。
在统筹考虑供水企业和用水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委印发了《关于临时降低我市本级部分行业用水价格的通知》,临时降低非居民用水中的工业、经营服务的用水价格。其中,工业用水包括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用水、农产品加工和建筑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包括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等有偿服务用水。临时降价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临时降价幅度按现行水价降低10%执行。
梧州市本级的供水企业有7家,均从2月1日起开始降低工业、经营服务水价。其中,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从1.62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46元/立方米;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水务分公司从1.46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31元/立方米;梧州市安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锈钢园区水厂)从1.07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0.96元/立方米;夏郢镇自来水厂从1.60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44元/立方米;倒水镇思源自来水厂从1.83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65元/立方米;新地镇莹洁自来水厂从1.25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13元/立方米;大坡镇自来水厂从1.25元/立方米的现行水价下降至1.13元/立方米。以上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
经初步测算,此次临时降低水价措施可为近期复工复产的用水企业减少水费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