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
发布时间:2020-09-11 发布部门:西江都市报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经梧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梧州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试行)》于近期正式实施。政务服务对象在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可对服务质量做出评价。
实施细则中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以下简称“好差评”),是指政务服务对象在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对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窗口、站点)、政务服务平台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做出的评价。评价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非常满意(10分)、满意(8分)、基本满意(6 分)、不满意(3分)、非常不满意(0分),其中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9月9日,记者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看到,市民张先生在办理完医师执业注册业务后,收到了一张告知单,上面印有“好差评”的二维码。张先生用微信扫码后,随即对刚刚接受的政务服务作出评价。
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杨广德介绍说,2019年底,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通知,向全区推广“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群众可通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做出“好差评”。线上评价渠道包括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广西政务APP、“壮掌桂”微信小程序、12345热线、短信、各政务服务机构在线政务服务系统、门户网站等;线下评价渠道包括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意见箱、自助服务终端等。目前,“好差评”系统已基本调试完成并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