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校园】珍惜已有 感恩所获——梧州第十五中学法治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通过,2021年3月1日施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未成年人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规定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也将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管教责任,并规定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1年1月20日,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支部书记、梧州第十五中学法治副校长李筠律师,就已经施行的《民法典》和即将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为十五中学生开展主题为“珍惜已有感恩所获” 法治讲座。
课堂上,李筠律师播放了两个轰动全国的大学生故意杀人案件的庭审视频,同学们认真观看视频,无不被视频中被告人声声泣泪的最后陈述以及法庭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手段、情节、后果、罪行等方面最终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判决结果所震撼。李筠律师以案说法、以法入理,讲解新法对刑事、民事责任年龄的新规定,新规定将给未成年人带来什么影响。
结合所列的几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这些年轻的“凶手”犯下如此恶行,绝不是一句“这人心理有问题”就能解释得清楚,说得明白的。李筠律师从是非心、羞耻心、侧隐心、宽恕心、孝敬心、诚信心、感恩心与责任心几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建议学生们在注重学习文化知识的前提下,更不能忽视人性教育,比起学业、成绩,人性的塑造与培养更须令学生、家长、学校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