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园区立法 巩固共建成果
发布时间:2021-07-06 发布部门:梧州日报
7月2日,记者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获悉,由该试验区起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草案)》,已完成68个市直部门的两轮征求意见和31个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首轮征求意见工作。
据悉,粤桂两省区关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开发建设的重大决策、试验区的多项制度虽已实际运行,但尚未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层面,相关制度内容仍欠缺完备性和稳定性。为了弥补专门立法缺位的需要,在国家尚未统一立法的情形下,参照各地经济功能区自行地方立法的方式,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迫切需要进行专门的“一区一立法”。同时,制定地方性法规也有利于巩固试验区合作共建成果。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草案)》分为七个章节,共45条,在尊重经济规律和产业融合发展规律的前提下,科学规划试验区发展路径,优化产业园区布局,依法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在“先行先试”的发展原则、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容错纠错机制等重点领域的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