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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梧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1 发布部门: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梧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梧州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党政领导,全面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一是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二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和政府部门领导学法制度,带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选树先进典型。组织推荐岑溪市申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推荐万秀区“让法治为棚户区改造护航”申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获自治区向中央推荐申报“单项示范建设项目”。全市12个集体和31名同志被评为“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制定年度督察工作计划,聚焦法治建设难点堵点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督察,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有力推动全市37项整改任务工作落地见效。

(二)健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一是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编写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牢粤桂通道疫情防线。二是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联动机制。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市541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公证事项3745件,法律援助案件3278件,仲裁案件83件,完成司法鉴定4262件,落实“法律明白人”2942名。三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出台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其配套的矿山生产安全、烟花爆竹、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10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构建运行有效的应急法治体系。

(三)聚焦地方特色,稳步提高立法质量效率。一是落实立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市政府立法年度计划和各重大立法草案均报市委审批,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立法工作操作规范、立项审查、专家论证、公开听取意见等相关制度,扩大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确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公布《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和《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2件、《梧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政府规章1件,正式施行《梧州市宝石加工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持续推进自治区立法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立法工作。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扎实开展涉及行政处罚、野生动物保护和改革开放政策等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19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拟保留143件,拟废止41件,拟不列入现行有效目录8件。

(四)全面履行职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区首创承诺制改革。实现51个总投资超304.71亿元的重大项目“拿地即开工”,助力梧州市今年上半年工业投资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并获5000万元资金奖励。《广西梧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直接落地承诺书》被评为“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二是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对15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三减一提升”,939项事项审批效率达到或超过大湾区先进水平,1268项事项审批效率全区第一。三是“跨省通办”全面提速。与粤闽鲁赣410市签订“跨省通办”协议,212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创新推出48个“通办+”服务事项,形成“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新模式,784项事项实现全区通办。成功承办全区“跨省通办”暨全区通办现场推进会并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码”上告知改革列入2021年全区改革典型经验在全区推广。

(五)规范决策程序,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规范从决策调研到集体讨论决定的系列事项程序,对提交市政府的公共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全部进行会前合法性审查,共为462项涉法事项、27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1000多条,有力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进行。二是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开设意见征集栏,对高中收费标准、城市供水等20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听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充分发挥法律专家作用。率先在全国先行先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聘任121名法律顾问,成立六堡茶产业法律服务团,推动法学会会员和律师等专家积极参与公司破产重整、产业发展、公共设施项目等政府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2021年4月20日,全国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现场会在藤县召开。

(六)创新执法改革,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大力推动市县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5+2”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扩展下沉到各乡(镇),积极构建权责明确、执法高效、监管规范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创新举措获得推广。创新“全员办案”机制、“按单执法”、质量提升“一站式”服务等举措,打造基层市场监管治理模式并获得国家总局肯定推广,梧州市在2020年度广西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二,“鱼滑非法添加硼砂系列案”“红星二锅头商标侵权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三是联合出台免罚清单。全面梳理电力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四个领域20项轻微违法行为,制定出台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七)坚持以人为本,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推“六联共调”、“三三一机制”化解矛盾工作法,与广东相邻地区创新建立粤桂跨区域矛盾纠纷联调联解机制。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案件4322件,调解成功4220件,调解成功率97.6%,矛盾化解率排名全区前列。二是推动复议体制改革。实现市县司法行政部门加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优化“智慧复议”等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增核7个编制加强市本级行政复议人员配备。通过组建三级办案组织、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任命首批行政复议员、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等方式健全配套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结396件,办案数同比增长142.8%。三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各级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268件,行政应诉胜诉率达90%。

(八)自觉接受监督,公开透明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100%。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粗暴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12个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法执法等问题。三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印发《梧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实现信用奖惩协调联动。开展双随机抽查546项,将4643家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归集失信行为信用数据4098条,信用承诺履约践诺238条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2021年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自治区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在层级、区域、部门间发展还不够平衡,“放管服”等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落实,等等。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梧州为目标,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法治梧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运用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法治督察“两个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同一事项规范统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协同、调研、听证、民意调查等工作机制,增强立法公众参与度,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加强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把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推动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法稳步下放。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

(五)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建立健全法治人才培养和培训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