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我市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梧政发〔2022〕34号
发布时间:2022-11-25 发布部门: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桂民函〔2022〕7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2022年11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1560元,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200元。
请各县(市、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