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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9〕84号

发布时间:2019-07-25 发布部门:梧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724

 

梧州市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2019—2021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9 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实施我市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制村全部通客车(除地处岛屿等不具备开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外),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危桥整治和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提升运输服务品质,使农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畅通。

二、工作任务

(一)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工程。完善县域对外运输通道、强化内部联接,2019年起,组织新开工8个、续建1个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项目,修通夏郢镇、木双镇、波塘镇(续建)、同心镇、金鸡镇、平福乡、大黎镇、宁康乡、长坪瑶族乡等9个乡镇通达二级(三级)公路,建设里程137公里。支持配合自治区层面业主加快实施G355苍梧梨埠至昭平马江公路、S204蒙山至金田公路(蒙山至夏宜段),新开工S310岑溪糯垌至平南四灵公路等项目,2020年前,新增六堡镇、狮寨镇、文圩镇、夏宜瑶族乡、三堡镇等5个乡镇通达二级公路。

2019年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率达75%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2021年全面完成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任务,形成全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通乡镇公路网络。

(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以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和四类、五类桥梁为重点,着力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消除现有危桥隐患,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从2019年起,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农村公路现有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约3045公里和10座危桥)。计划2019年整治安全隐患路段748公里(其中县乡道404公里、村道344公里)和6座危桥;计划2020年整治安全隐患路段2297公里(其中县乡道751公里、村道1546公里)和4座危桥。

(三)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以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油返砂路面大中修为重点,改善老龄油路的路况水平,确保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我市暂无计划内的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项目。

(四)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对建制村硬化路路基宽度小于4.5米、路面宽度小于3.5米的路段实施拓宽改造,原则上改造后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可满足双向行车要求;对条件受限不能拓宽改造路段,按照相关标准修建错车道,保障公路基本通行条件。计划2019年完成298公里窄路拓宽改造;计划2020年完成152公里窄路拓宽改造,确保每个建制村至少拥有一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

(五)建制村通客车工程。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客运线路,优化农村客运网络,有序拓展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确保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通客车目标。2019年完成69个建制村通客车,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8%;到2020年,我市除地处岛屿等不具备开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之外,全市建制村全部通客车。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全市“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对“四建一通”工程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等。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文伟  副市长

副组长:吴情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  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莫文静  市督考办副主任

欧育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有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伟泽  市财政局副局长

扶元平  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廖学清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世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秦清泉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莫炯升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耀斌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  栋  市扶贫办副主任

易凯航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莫树滔  苍梧县副县长

陈文强  岑溪市副市长

李有杰  藤县副县长

谢  琨  蒙山县副县长

莫靖华  万秀区副区长

陈碧伟  长洲区副区长

郭壮明  龙圩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秦清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推进、督查督办、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开展四建一通工程实施主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落实市层面关于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辖区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加快本级权限内项目审批工作;严格落实征地拆迁地方主体责任,确保按项目施工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多渠道筹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利用财政资金兜底;着力解决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创造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

(二)市督考办。督促各县(市、区)履职尽责,对议定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进行督查督办;对列入设区市绩效考评四建一通指标任务进行督查。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总体协调,支持项目立项审批和相关前期工作,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正常施工秩序,打击破坏项目建设、非法阻工、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做好工程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负责对市本级安排用于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指导各县(市、区)用足用好上级各项补助资金

(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工作;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协调,指导县(市、区)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关政策性问题。

(七)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市本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与乡村建设衔接等有关工作。

(九)市交通运输局。做好项目计划申报中央车购税补助、自治区专项补助等资金计划及落实工作;负责牵头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十)市水利局。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市级审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工作。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做好项目林地使用的审批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

(十二)市扶贫办。负责整合有关县(市、区)涉农资金作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用于四建一通项目建设。

(十三)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四、资金保障

(一)自治区对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补助额度。具体标准如下:

1. 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工程。在按照自治区十三五公路建设补助政策给予相关项目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自治区贫困县(蒙山县、苍梧县、藤县、龙圩区)的项目按照二级公路190万元/公里、三级公路80万元/公里额外安排补助。

2.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1)县乡道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2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1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2)村道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4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3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3)危桥改造项目中的重建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4400/平方米、非贫困县42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4)加固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900/平方米、非贫困县18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是国家和自治区补助之和)。

3. 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大修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50万元/公里、非贫困县48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中修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9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8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

4. 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9 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7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

5. 建制村通客车工程。从农村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每个建制村通客车补助。

(二)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切实提供“四建一通”项目资金保障。各县(市、区)在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层面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落实建设资金,通过进一步加大债券资金申请和使用力度,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难问题。同时,必须确保交通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主动跟进项目建设全过程,主动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四建一通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四建一通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进行部署、检查、考核、总结。建立和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积极整合,保障投入。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汇报衔接,按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补助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争取资金补助最大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作用,统筹可支配财力,加大投入,积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护一体化等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建立农村客运票价专项补贴制度,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在建设用地方面,按国家相关政策做好用地保障。

(三)健全机制,合力推进。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规范工程技术标准,严格建设程序,强化项目施工管理,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合力推进工程建设。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四建一通”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市督考办、市交通运输局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建设完成情况,对未能如期开工、久推不进的项目进行约谈、重点督查督办,严肃查处问责。

同时,各县(市、区)四建一通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核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件:“四建一通”工程自治区安排补助标准

 

附件

 

“四建一通”工程自治区安排补助标准

 

项目类别

补助标准

自治区贫困县

非贫困县

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工程

二级公路440万元/公里

——

三级公路180 万元/公里

——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

县乡道项目

12万元/公里

11万元/公里

村道项目

14 万元/公里

13 万元/公里

危桥重建项目

4400 /平方米

4200 /平方米

加固项目

1900 /平方米

1800 /平方米

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

大修项目

50 万元/公里

48 万元/公里

中修项目

19 万元/公里

18 万元/公里

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

19 万元/公里

17 万元/公里

建制村通客车工程

5 万元/建制村

备注:1. 我市无极度贫困县、深度贫困县。

2. 列入自治区贫困县:蒙山县、苍梧县、藤县、龙圩区等4个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