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24日
梧州市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2019—2021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9 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实施我市“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制村全部通客车(除地处岛屿等不具备开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外),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危桥整治和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提升运输服务品质,使农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畅通。
二、工作任务
(一)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工程。完善县域对外运输通道、强化内部联接,2019年起,组织新开工8个、续建1个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项目,修通夏郢镇、木双镇、波塘镇(续建)、同心镇、金鸡镇、平福乡、大黎镇、宁康乡、长坪瑶族乡等9个乡镇通达二级(三级)公路,建设里程137公里。支持配合自治区层面业主加快实施G355苍梧梨埠至昭平马江公路、S204蒙山至金田公路(蒙山至夏宜段),新开工S310岑溪糯垌至平南四灵公路等项目,2020年前,新增六堡镇、狮寨镇、文圩镇、夏宜瑶族乡、三堡镇等5个乡镇通达二级公路。
2019年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率达75%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2021年全面完成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任务,形成全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通乡镇公路网络。
(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以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和四类、五类桥梁为重点,着力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消除现有危桥隐患,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从2019年起,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农村公路现有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约3045公里和10座危桥)。计划2019年整治安全隐患路段748公里(其中县乡道404公里、村道344公里)和6座危桥;计划2020年整治安全隐患路段2297公里(其中县乡道751公里、村道1546公里)和4座危桥。
(三)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以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油返砂”路面大中修为重点,改善老龄油路的路况水平,确保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我市暂无计划内的“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项目。
(四)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对建制村硬化路路基宽度小于4.5米、路面宽度小于3.5米的路段实施拓宽改造,原则上改造后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可满足双向行车要求;对条件受限不能拓宽改造路段,按照相关标准修建错车道,保障公路基本通行条件。计划2019年完成298公里窄路拓宽改造;计划2020年完成152公里窄路拓宽改造,确保每个建制村至少拥有一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
(五)建制村通客车工程。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客运线路,优化农村客运网络,有序拓展农村客运通达广度深度,确保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通客车目标。2019年完成69个建制村通客车,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8%;到2020年,我市除地处岛屿等不具备开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之外,全市建制村全部通客车。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全市“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对“四建一通”工程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等。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文伟 副市长
副组长:吴情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 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莫文静 市督考办副主任
欧育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有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伟泽 市财政局副局长
扶元平 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廖学清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世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秦清泉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莫炯升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耀斌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 栋 市扶贫办副主任
易凯航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莫树滔 苍梧县副县长
陈文强 岑溪市副市长
李有杰 藤县副县长
谢 琨 蒙山县副县长
莫靖华 万秀区副区长
陈碧伟 长洲区副区长
郭壮明 龙圩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秦清泉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推进、督查督办、考核考评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开展“四建一通”工程实施主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落实市层面关于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辖区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加快本级权限内项目审批工作;严格落实征地拆迁地方主体责任,确保按项目施工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多渠道筹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利用财政资金兜底;着力解决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类问题,维护社会治安,创造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
(二)市督考办。督促各县(市、区)履职尽责,对议定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进行督查督办;对列入设区市绩效考评“四建一通”指标任务进行督查。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总体协调,支持项目立项审批和相关前期工作,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正常施工秩序,打击破坏项目建设、非法阻工、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做好工程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负责对市本级安排用于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指导各县(市、区)用足用好上级各项补助资金。
(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工作;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关政策性问题。
(七)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市本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项目建设与乡村建设衔接等有关工作。
(九)市交通运输局。做好项目计划申报,中央车购税补助、自治区专项补助等资金计划及落实工作;负责牵头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十)市水利局。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做好市本级审批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工作。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做好项目林地使用的审批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
(十二)市扶贫办。负责整合有关县(市、区)涉农资金作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用于“四建一通”项目建设。
(十三)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四、资金保障
(一)自治区对实施“四建一通”工程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补助额度。具体标准如下:
1. 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工程。在按照自治区“十三五”公路建设补助政策给予相关项目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自治区贫困县(蒙山县、苍梧县、藤县、龙圩区)的项目按照二级公路190万元/公里、三级公路80万元/公里额外安排补助。
2.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1)县乡道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2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1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2)村道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4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3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3)危桥改造项目中的重建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4400元/平方米、非贫困县4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4)加固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900元/平方米、非贫困县18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是国家和自治区补助之和)。
3. 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大修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50万元/公里、非贫困县48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中修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9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8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
4. 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按照自治区贫困县19 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7万元/公里的标准给予补助。
5. 建制村通客车工程。从农村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每个建制村通客车补助。
(二)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切实提供“四建一通”项目资金保障。各县(市、区)在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层面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落实建设资金,通过进一步加大债券资金申请和使用力度,解决地方配套资金难问题。同时,必须确保交通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挪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主动跟进项目建设全过程,主动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四建一通”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四建一通”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进行部署、检查、考核、总结。建立和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积极整合,保障投入。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汇报衔接,按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补助资金、自治区补助资金,争取资金补助最大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作用,统筹可支配财力,加大投入,积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养护一体化等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建立农村客运票价专项补贴制度,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在建设用地方面,按国家相关政策做好用地保障。
(三)健全机制,合力推进。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规范工程技术标准,严格建设程序,强化项目施工管理,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合力推进工程建设。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四建一通”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市督考办、市交通运输局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建设完成情况,对未能如期开工、久推不进的项目进行约谈、重点督查督办,严肃查处问责。
同时,各县(市、区)要将“四建一通”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并作为考核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件:“四建一通”工程自治区安排补助标准
附件
“四建一通”工程自治区安排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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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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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贫困县 |
非贫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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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建设工程 |
二级公路440万元/公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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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公路180 万元/公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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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 |
县乡道项目 |
12万元/公里 |
11万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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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道项目 |
14 万元/公里 |
13 万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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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桥重建项目 |
4400 元/平方米 |
4200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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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固项目 |
1900 元/平方米 |
1800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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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建设工程 |
大修项目 |
50 万元/公里 |
48 万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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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修项目 |
19 万元/公里 |
18 万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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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 |
19 万元/公里 |
17 万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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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通客车工程 |
5 万元/建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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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我市无极度贫困县、深度贫困县。
2. 列入自治区贫困县:蒙山县、苍梧县、藤县、龙圩区等4个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