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19〕12 号)精神,现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1—___月进展成效表
2.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部门名单
(以下无正文)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 25日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推进梧州新时代政务公开作出贡献。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全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市场需求、推动关键领域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抓好脱贫攻坚和民生建设等工作重点任务,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公开议题,要通过政 策说明、新闻发布、工作访谈、在线互动等方式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动态解读。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根据2019年实施的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选择若干专题内容,特别是正在重点推进的各项改革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开展3-5次解读,并把解读内容推送到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栏目。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处置预案。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督办、评价机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对减税降费、市场开放、金融改革、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及时通过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各部门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统筹做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与舆情回应工作,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需要广泛知晓、主动公开,标题包含“方案”“计划”“意见”“措施”“办法”“规则”“细则”“规划”“纲要”等字样的文件应与政策解读在文件形成20个工作日内同步公开。2019年内应至少开展1-2次运用专家解读、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作用,通过专稿、专栏和专家访谈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既要及时释放权威信息,又要实事求是地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时,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要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本级政府工作任务,年内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措施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问责情况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等信息,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措施等方面,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信息。围绕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依法公开我市深化金融改革、提高小微型企业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推进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的信息。围绕全面提高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及时公开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桔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污染天气应急联动以及持续推进治理重点河流、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等方面的政策、实施、服务、监管、处罚信息。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信息公开。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配合做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以及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获得信贷、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用水报装、用气报装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信用广西”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公开力度,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三)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完善全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提高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公开财税政策,按月公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市财政部门要求,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公开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四)强化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征地、养老、公共文化等领域的政策、解读、执行等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痰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要素公开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就业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的信息。及时全要素公开公共文化领域、公共体育领域、彩票公益金等方面的信息。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加大重点开放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总体规划中对中国-东盟信息港北斗导航、智慧城市、跨境电商、远程医疗、大数据等11个领域及各个项目建设情况。围绕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实施方案、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好广西东大门(梧州)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深化贸易投资领域改革、打造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 、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引领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开发合作,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六)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信息公开。每个季度末公开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安民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扶贫惠民、科技惠民等10大类项目、32个子项目中涉及的项目文本、实施计划、资金分配、完成情况、考核监督等基本信息。
(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投资批准结果信息、报建批准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验收信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突出抓好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开工作。
(八)大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协助优化广西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能精确、便捷的查询到相关信息。
四、推动平台渠道整合协同发展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提高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质量。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2019年年底前有序安排各部门网站向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推动 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应用融通,提高政府网上监管水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推动政府网站的公开、办事、互动功能与政务新媒体平台深度融合,延伸发布内容。新组建的部门要在2019年底完成本部门的网站建设运营工作。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和政务外网互联网区IPv6改造工作,推进全市100%政府门户网站完成IPv6应用升级改造。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形成凝聚共识、引导舆论、服务群众的新空间。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协助上级部门建设数字政务一体化APP,积极做好数字民生服务APP统一接入工作,协助建设全区统一的数字民生服务移动端应用平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集中监管、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努力推进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实行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推动民生诉求大通道建设。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原则,整合市各职能部门热线,建成集热线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媒体联动的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推动形成“一号对外”政府服务总客服。根据《全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实施细则,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推动全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除紧急类和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各类政务热线整合工作,实现与自治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接,初步形成全市统一的综合问政、接受监督的政府服务平台。
(五)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简易办”改革,推动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提质增效。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2019年底前整合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建设应用全区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形成纵向五级贯通、横向全面联通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窗口”“一网通办”。
五、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全面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要及时更新或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公开责任,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发挥好本级政府部门户网站作为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各级督考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二)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推动新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市学法普法工作范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为新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根据新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确保有序衔接、平稳渡过。通过座谈会、培训会解读新条例,使政府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家部委制定的相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指导本系统及县级的政务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和新组建的政府部门要及时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街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本要点分工要求,结合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制订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或分工方案,2019年8月30日前在本部门网站或者市县级政府网站公开。协助自治区引进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的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掌握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并且纳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