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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58号

发布时间:2018-11-20 发布部门:信用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2018年第二季度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通过集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话、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巡查行动范围

重点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工程、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企业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三、成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杰云  市长、市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文伟  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员:孔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安委办主任

    市委外宣办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覃震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振明  市水利局局长

冯绍溪  市文新广电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翁宇飞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亿元、谭震、谭建栋同志担任。

四、专项巡查行动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谈话。

1.谈话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谈话内容。

1)《安全生产法》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履职情况。

2)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教育培训、考核等情况。

3)企业分管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等情况。

(二)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

对一季度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同时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回头看”,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有变化,是否符合要求。

市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检查表、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检查表,各类企业根据检查表内容自查整改,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对照检查表进行巡查抽查。

五、专项巡查行动时间及方式方法

专项巡查行动时间为20184月至6月底,市安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巡查组,分别深入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巡查组每组46人,组长1名、副组长2名,分别由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另配备相关专家若干名(可根据巡查工作需要临时调配)。巡查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市巡查组重点巡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工程、建筑施工、工贸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道路交通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督查巡查工作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

专项巡查行动期间,各巡查组每月巡查两次,每次巡查12家重点企业,到企业巡查工作时间为23天。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巡查时间,或开展巡查“回头看”。巡查工作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影响企业正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在巡查结束后2天内反馈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督促辖区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整改。

在市巡查组巡查工作基础上,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参照市级做法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今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县(市、区)安委办要及时总结分析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七进”“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梧州电视台、梧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加强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专项巡查活动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结合,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情况通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办将不定期编辑《巡查情况通报》,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事故情况报市安委办,并于71日前将专项巡查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市安委办。

(五)加强督导考核。市安委办将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部门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2018424

 


附件


市安委会专项巡查分组方案

 

第一组:非煤矿山安全巡查组

组          组长:陈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谭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1名领导

非煤矿山安全巡查1组,负责巡查岑溪市、苍梧县

  长:谭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黎展华  市安全监管局副科长

  员:市国土资源局1名业务骨干

1名专家

非煤矿山安全巡查二组,负责巡查蒙山县、长洲区

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1名领导

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1名科长

  员:市安全监管局1名业务骨干

一名专家

 

第二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巡查组

             组长:陈坚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黄亿元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谭建栋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巡查一组,负责巡查岑溪市、藤县

组 长:黄亿元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覃永华  市安全监管局科长

  员:市工商局1名业务骨干

1名专家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巡查二组,负责巡查万秀区、蒙山县

组 长:谭建栋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傅华超  市安全监管局科长

  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1名业务骨干

1名专家

 

第三组:重大工程、建筑施工安全巡查组

组 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名领导

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1名领导

    市水利局1名领导

建筑施工安全巡查一组,负责巡查龙圩区、岑溪市

组 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名领导

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1名科长

  员:陈叶幸  市安全监管局副科长

1名专家

建筑施工安全巡查二组,负责巡查长洲区、藤县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1名领导

副组长:市水利局1名科长

  员:市交通运输局1名业务骨干

1名专家

 

第四组:工贸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巡查组

组 长:市公安消防支队1名领导

副组长:市文新广电局1名领导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工贸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巡查一组,负责长洲区、岑溪市

组 长:市公安消防支队1名领导

副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1名科长

  员:市安全监管局1名业务骨干

1名专家

工贸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巡查二组,负责巡查龙圩区、藤县

组 长:市文新广电局1名领导

副组长:李    市安全监管局科长

  员:市文新广电局1名业务骨干

1名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