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82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4日
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
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全区“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会议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跨省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跨市跨县“三大纠纷”重点案件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为推动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化解,跨市跨县(市、区)“三大纠纷”重点案件稳控率达到100%,不发生破坏生产行为和群体性事件。2019年12月底前,跨市重点案件调结或达成利用现状一致意见比例达75%,跨县重点案件调结率达90%。
二、组织方式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林业局按照跨市跨县(区)“三大纠纷”重点案件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负责牵头办理指定的跨市跨县(区)重点案件。其中,跨市纠纷所在地县政府为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牵头主办的跨县(市、区)纠纷,争议另一方县(市、区)政府为协办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2018年7月底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所有跨市跨县(市、区)重点案件案卷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逐步展开实地调查取证和案件协商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重点案件的实地调查工作,组织1次以上纠纷协调会或质证会。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牵头主办的跨县(市、区)纠纷,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要完成证据材料互换。2019年9月底前,完成所有重点案件的协商和调解工作。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重点案件,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包案领导在完成协商调解工作前组织1次以上纠纷协调会。2019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牵头办理的跨县(市、区)纠纷,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牵头单位向协办单位征求意见后,将证据材料和协商处理意见报市政府调处办,市政府调处办汇总整理后报市政府。
(三)工作总结。2018年底,对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进行阶段性总结。2019年底,对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迅速组成调处工作组,做到具体案件任务到组、责任到人,注重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纠纷双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反复进行协商,定期互通情况、共商对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案件稳控化解工作。
(三)强化督查督办。集中化解加强年活动期间,市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做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重点案件稳控化解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跨市跨县(市、区)“三大纠纷”重点案件任务分配表
附件
|
序号 |
纠纷名称 |
牵头单位 |
包案领导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 |
梧州市苍梧县六堡镇四柳村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水口镇龙坪村竹瓦1、2组“东北冲至横岭”一带山林权属纠纷 |
梧州市政府 |
市林业局 副局长李耀斌 |
市林业局 |
苍梧县政府 |
|
2 |
梧州市蒙山县西河镇大唐村母伦1至11组与贺州市昭平县仙回乡新中村“高楼田”山林权属纠纷 |
自治区林业厅 |
自治区林业厅 副厅长黄政康 |
自治区林业厅 林政处 |
市政府调处办 市林业局 蒙山县政府 |
|
3 |
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松高村、步头镇大桂村龙坪组与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参田村田头组山林权属纠纷 |
贺州市政府 |
贺州市政府 副秘书长于枝省 |
贺州市调处办 贺州市林业局 |
市政府调处办 市林业局 苍梧县政府 |
|
4 |
藤县大黎镇上荣村六古紫组与蒙山县夏宜乡六洛村古潜、古丹组山林权属纠纷 |
蒙山县政府 |
蒙山县副县长 韩格 |
蒙山县林业局 |
藤县政府 |
|
5 |
藤县埌南镇俠村1至9组与龙圩区新地镇殿村10组“石林峡”山林权属纠纷 |
龙圩区政府 |
龙圩区副区长 于新 |
龙圩区林业局 |
藤县政府 |
|
6 |
藤县塘步镇禤洲村上东组与苍梧县岭脚镇福传村四埓组山林权属纠纷 |
藤县政府 |
藤县副县长 何勇翔 |
藤县林业局 |
苍梧县政府 |
跨市跨县(市、区)“三大纠纷”重点案件任务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