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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建设提质年”难点问题顶层设计研究出台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发布部门:梧州政府网站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了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20184月,城市建设提质年活动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2018年梧州市开展城市建设提质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设计,专项整治行动是对城市建设提质整体行动的专项检查、集中攻坚和有效补充,而不是搞一阵风”“运动式的突击行动。从目前已实施的各个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来看,各牵头部门均能按《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效果欠佳,具体表现为专项整治行动前调研、考察、论证不足,专项整治行动后没有及时总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问题,城市各种乱象不断反弹,与既定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为了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年活动深入开展,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性向经常性管理转变,从根本上破解城市管理难题,经市政府同意,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和办法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针对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重点从理顺体制、建立机制、源头治理、长效管理、疏堵结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梧州市实际,出台一系列具备可行性和实操性,能够长效解决城市管理难题的顶层设计方案和规范性文件,从源头和长效管理层面深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工作,彻底根治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二、难点问题

(一)街长制运行管理问题。

工作任务:研究出台严管街示范路实行街长制的运行机制和管理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市提质办。

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门前三包监督考评问题。

工作任务:研究出台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责任监督和奖惩考评办法。

牵头部门: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占道经营源头管理问题。

工作任务:针对我市目前较为突出的跨门槛经营、流动经营、夜市摊点、马路市场以及洗车、修车、售车、物资回收、餐饮、建材等店铺占道经营现象,从源头治理、疏堵结合、集中经营、规范管理等方面研究出台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部门: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供销社、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三轮车管理问题。

工作任务:从源头治理、规范管理和后期处置等方面研究出台三轮车的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国税局。

(五)小广告治理问题。

工作任务:研究出台治理小广告、牛皮癣的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梧州供电局、梧州银监分局、中国电信梧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梧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梧州分公司。

(六)交通秩序管理问题。

工作任务:针对助力车和僵尸车整治、道路路内停车秩序管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等方面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国资委、市精神文明办、市城投公司。

(七)农贸市场管理问题。

工作任务:从规范市场室内经营、完善市场配套设施、整治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停乱放、乱搭乱盖等方面研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八)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管理问题。

工作任务:规范建筑工地管理,研究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建设,出台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办法。针对泥头车等施工车辆带泥上路、不盖篷布、撒漏和超载超限超速行驶等突出现象,从源头治理和规范管理方面研究出台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部门:各城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长效机制是城市常态化管理的关键所在,对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意义重大。请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不推诿不扯皮,亲自协调推进此项工作。

(二)请各牵头部门充分调研,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配合部门和整改对象意见建议,对于难度较大、容易反复的问题,要牵头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综合各地成功经验和我市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实实在在破解难题的方案或文件。

(三)请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步骤、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责任领导、责任人。需外出考察学习的单位请抓紧时间在6月中旬前组织,考察学习建议优先选择与本市体量相当,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成功经验的城市。

(四)请各配合部门提高认识,主动作为,结合自身职责权限,全力配合牵头单位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办法,不能因为不牵头就敷衍应付,对于不配合、不重视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五)请各县(市)比照本通知要求,按照城市建设提质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针对类似难点问题研究出台相关方案和文件。

(六)请城市建设提质年活动指挥部加强此项工作的督查检查,及时跟进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调研、考察及政策文件制定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七)请各牵头部门于610日前将工作计划word版和扫描版(加盖公章)发送到市提质办电子邮箱:cstzn2018@163.com。为了方便统筹安排,避免重复考察等情况,需要安排外出考察的,请牵头单位一并将外出考察方案报市提质办。

(八)请各牵头部门在630日前将经单位研究审定并征求配合单位意见的相关文件报市提质办审核后,再上报市政府审批。请各县(市)在8月前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市政府。

 

附件:工作计划参考样式

2018531

 

 

附件

 

工作计划参考样式

填报单位:                                                         日期:     

难点问题

工作内容

实施步骤

工作分工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占道经营源头管理问题

夜市摊点

规范管理

外出考察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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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

李四

走访调研

 

 

 

 

 

制定方案

提出****工作意见

 

 

 

 

提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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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上报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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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木材店铺集中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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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计划表仅提供各单位参考,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