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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建立“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1-01-07 发布部门:改革网广西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构建“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创造性地将信用体系应用范围从经济领域拓展到社会治理领域,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有效增强了乡村社会治理效能。截至目前,巴马县累计有57773户农户参与信用评级,参评率达90%。2018年以来累计为信用户发放信用贷款1.97万笔10.42亿元。群众安全感从2017年94.65%提升到2019年98.04%,2020年1—8月,巴马县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8.6%、12.5%,无命案发生,无人进京到非接待场所上访,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民族自治县。主要做法如下:

      构建“五位一体”指标体系,为信用体系运行奠定基础。

      一是设置信用体系结构及其指标。将市场契约精神、德治教化引导和金融奖励服务有机融合,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个方面,为农户、行政村、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定信用指标,构建了“五位一体”农村信用指标体系。二是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开发建立了开放式、模块化、智能化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配套搭建了“信用巴马”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农户信用信息进行全面精准采集和管理,为农户等信用主体建立信用信息电子档案。三是建立多维信息采集机制及动态更新机制。建立了信用承诺制,引导农户从“要我建档”到“我要建档”的转变。建立“自我主动申报、干部进村采集、部门联动导入”的多维信息采集制度,实现信用信息数据的动态更新、自我纠错、异议处置。建立信息审核机制,对农户填报、更新、维护的信用信息进行核实。四是建立信用信息拓展机制。农户等信用主体申报信用信息时可以自定义添加文字、图片、视频等指标信息,充分发挥信用主体的创造性。

      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机制,为信用考评提供权威标准。

      成立信用建设工作组,优化信用评分方式,建立开放包容、适用性更强的信用评价机制,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业务用途,合理设置评分公式及指标分值,并实行人工评级与系统智能评级相结合,评出农户等信用主体的信用分数。将全县所有农户信用分为B级和1A—5A级共六个等级,1A级及以上为信用户,B级只评级,不授信。全村信用户达到70%以上、有一个好的村两委班子、且全村不良贷款保持在2%以下的行政村,可评定为信用村。存在重大负面信息记录的直接列为“失信农户”,3年内不能评为“信用户”。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行为,以及参加邪教、参加传销、制造矛盾、缠访闹访等违法情形,加大扣分力度。每村每年评选“十佳信用户”,发放“信用牌”,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的“比赶争超”良好氛围。

      建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信用建设与乡村社会治理相融合。

      一是实行“信用+信贷”,信用户可凭信用等级获得5—30万不等的授信,信用等级越高,贷款额度越大、期限越长、利率越低。二是实行“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信用+数字乡村”等,为信用户简化放贷流程、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平台交易支持。三是实行“信用+多元应用”,3A级以上信用户凭信用二维码,可享受县内公共交通乘车费、景区景点门票等优惠。四是在村“两委”干部选拔、党员发展、公务员招录、教师招聘等组织人事方面,涉农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扶持、法律援助、医疗服务等生产生活保障方面,给予信用等级高的主体优先支持。五是将农户信用与行政村信用紧密联结。农户必须完全践行市场的契约精神,单个农户的失信行为将影响全村信用。一旦单个农户失信,将降低全村的授信额度、提高其他农户的贷款利率,形成了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农村“熟人社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