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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建“数字丝绸之路”

发布时间:2021-02-05 发布部门:梧州日报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演进,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新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开幕式致辞中指出,中方愿同东盟一道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推动数字互联互通,打造数字丝绸之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倡议,为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指引了方向、描绘了蓝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广西作为我国与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主战场,应充分发挥独特区位优势,做实做强中国—东盟信息港等系列开放合作平台,抢抓机遇、捷足先登,全力打造中国—东盟“数字丝绸之路”,共享数字化美好时代。

      扬优势、挖潜力,深化与东盟数字经济合作

      区位独特,合作优势明显。广西“一湾相挽十一国,良性互动东中西”,是我国内地联系东南亚的前沿窗口、唯一与东盟国家海陆空口岸连接齐全的枢纽地带,在我国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些年,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东盟数字贸易中心、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加速了广西与东盟跨境、达海、通江产业链的构建,带动了数字新基建在东盟国家的布局与投资,综合枢纽大循环逐步形成,与东盟广泛的数字经济合作机制逐步完善,合作优势不断凸显。

      平台丰富,合作潜力巨大。广西与东盟在基础设施、信息共享、技术合作、经贸服务、人文交流等领域,搭建了多层次、广交流、深合作的平台体系,合作基础扎实。如第十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成功举行,签订项目投资额为历届增幅最高。东博会平台“磁场”效应越来越强。东盟作为全球第四大互联网用户集聚区,互联网用户平均上网时长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具有规模庞大的数字用户基础,且东盟数字产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在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后发优势,将迎来加速发展期。广西与东盟的数字经济合作大有潜力可挖。

      多重利好,合作机遇难得。近年来,东盟各国加强在智慧城市、移动支付、5G、远程医疗等方面的布局,并制定“第四次工业革命综合战略”,加快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与我国开展电子商务、数字产业等数字化合作。第23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发表了《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明确提出加强数字经济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复苏。

      除痛点、破堵点,打通数字经济双向合作“梗阻”

      东盟数字基础设施落后成为数字经济双向合作的痛点。尽管东盟已成为全球重要经济体之一,但数字经济发展仍相对滞后,数字经济规模仅占GDP的7%,远低于美欧日中同类指标。除新加坡外,东盟其他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数字鸿沟”较大。多数东盟国家数字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网络基础设施发展缓慢,老挝、缅甸互联网普及率不足50%,信息化程度较低,跨境贸易与电子支付未实现“无缝连接”。

      体制掣肘和政策差异成为数字经济双向合作的难点。东盟国家政治生态多元复杂,对网络安全认知、立法政策、数据信息安全等标准不一致,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以及公共数据平台缺乏统一的规范,难以满足东盟各国、各领域的多样化、差异化需求。此外,合作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不能很好依托与东盟已建立的合作平台和对接机制高效高质统筹协调和汇聚信息要素。

      网络安全成为数字经济双向合作的风险点。在不同国家间进行数字资源交换共享,难免存在隐私暴露、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风险。同时,我国与东盟国家重要部门所属的网络系统也面临黑客攻击、安全漏洞等不可控的安全风险。

      锻长板、补短板,齐心协力共建共享“数字丝绸之路”

      利用独特区位优势,发挥与东盟合作前沿窗口作用。充分发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等平台优势,全力搭建与东盟各国合作桥梁。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建立面向东盟的国际通信网络体系和信息枢纽。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升级发展,打造365天永不落幕的云上东博会,提升“南宁渠道”国际影响力。

      促进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服务中国—东盟合作新高地。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核心节点资源,用足用好中国—东盟信息港项目库,强化与东盟在通信、互联网、卫星导航等各领域合作,共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弥合与东盟数字基础设施鸿沟。以“壮美广西云”以及面向东盟合作的各类平台,强化双方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各领域的合作,支持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数字产业化,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全面打造数字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力建设西部陆海智慧新通道,推进金融开放门户数字化,加快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共同经济体建设。

      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与东盟数字经济发展合力。充分发挥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秘书处等作用,设立高级别战略对话、高级别人文交流等合作机制,利用会议、论坛、展会等各类平台,强化与东盟国家在经贸、教育、医疗、生态环保、旅游、文化、防灾减灾、海上救援等领域信息共享、经验交流和对话合作。将数字经济合作纳入RCEP、中国—东盟“10+1”合作及澜湄合作等机制性会议议题,推动建立新的数字经济合作机制与合作框架。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数字领域规则、标准制定和东盟智慧城市网络建设。加快与东盟各国共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的国际规则、法律规范、技术标准。

      深化多方战略合作,防范化解数字经济合作风险。坚持包容性理念,全方位、多领域深化数字经济战略合作关系,全力防范和化解“场外风险”。强化与东盟国家在数字经济的多领域深度合作,广泛宣传数字经济利益共享的市场理念和行动规划,激励东盟企业积极融入。加强数字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建设,提升网络信息数字安全的技术服务能力,实现与东盟国家之间数字信息安全技术领域的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