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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梧政办发〔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2-10 发布部门: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打好稳工业保运行攻坚战,奋力实现2023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红”,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重点企业扩产增效

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提高产能利用率、扩大生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增产奖补。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在2022年一季度以后新建投产上规的企业且符合奖补条件的,按照奖励标准的50%执行。

(二)用工奖补。对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27日)连续生产的企业,按加班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职工给予500元/人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用于发放员工加班补助。

(三)融资补助。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广西工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季度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补助,每个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如已享受桂惠贷贴息政策,不再重复享受对企业贴息政策。

(四)物流补助。对产值排全市前20名的企业,按企业2023年一季度货物运输发票金额的1‰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积极扩大工业有效投资,对纳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制造业项目,2023年一季度投资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3年一季度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支持重大项目竣工投产

加快推进我市“双百双新”项目和“千企技改”项目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林、用能、环评等方面的制约因素,着力推动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形成经济增长拉动力。对2023年一季度新建投产且上规的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建立工业运行激励机制

强化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对2023年一季度各县(市、区)和园区主要工业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对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和市管开发区给予通报表扬,按绩效考核办法给予加分奖励。

企业优先申报自治区一季度增产增效政策,享受了自治区相关奖补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市级同类奖补。政策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获奖励企业所在地或园区负担。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