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梧州

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 (试行)的通知

--梧环字〔2019〕469号

发布时间:2020-01-02 发布部门:信用梧州

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信息公开及社会、环保责任意识,发挥公众环境监督作用,现将《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黑名单”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执行。

附件:1.梧州市生态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试行)

      2.生态环境违法“黑名单”审核表

      3.生态环境违法“黑名单” 解除申请登记表

附件: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 (试行)的通知

      

 

                  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1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