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梧州

“信用中国(广西梧州)”网站管理制度 (试行)

发布时间:2018-08-27 发布部门:信用梧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信用梧州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障网站内容的连续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中国(广西梧州)”网站(英文域名为:http://www.creditwuzhou.gov.cn,以下简称“网站”)是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唯一权威信息发布载体,是政府各部门公开信用信息的平台。

      第三条 网站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主办,梧州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建设的整体规划、业务管理、技术支撑等工作。


第二章 内容保障

      第四条 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方面的内容由政府各部门提供,各部门负责相关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网站信用相关内容的保障工作。

      第五条 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三章 保密审查
      第六条 网站相关信用信息来源自梧州市信用信息平台,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要求,各部门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七条 网站信 息保密审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不得向网站上报或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八条 网站负责人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1)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2)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5)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市的宣传和发展;
     (6)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第九条 网站所发布的信息中涉及地方性法规与规范性文件需审批后才能正式对外发布。


第四章 安全维护

      第十条  网站的系统维护工作由梧州市信息中心负责,确保网站相关数据完整,定期自行对网站数据进行备份。
      第十一条 梧州市信息中心在网站维护管理中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网站系统日志记录工作,监控网络安全,处置非法用户的恶意攻击;
      (2) 定期对网站数据进行备份,一旦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恢复;
      (3)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安全可靠运行;
      (4) 严格加密锁密码保密管理及用户权限管理;

      第十二条 网站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防范网页被恶意篡改,并保证在被篡改后能自动恢复;如不能及时恢复,应当立即暂停发布,待网页完全恢复后重新发布。


第五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网站的建设应依照上相关法规进行,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  网站的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策划及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