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整治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梧市监办发〔2020〕55号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展整治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现将《开展整治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开展整治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厅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进一步净化我市广告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2020年8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和重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行动,坚决遏制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一)突出重点平台和重点媒介。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APP、网络直播平台和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为整治重点。
(二)突出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服务)。将涉及导向问题广告,以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教育培训、投资理财、野生动物及制品等领域广告列为整治重点。集中查处以下违法广告:
1.含有色情、赌博、迷信、恐怖等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导向问题广告;
2.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3.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
4.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保健”市场虚假违法广告;
5.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
6.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
业、文化教育设施作出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
7.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利用教育机构、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8.对未来效果、受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招商投资广告;
9.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禁捕流域水产品)及制品广告和发布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广告;
10.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
11.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广告等。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1日至8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8月11日至11月20日)。采取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一批重点领域违法广告案件,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顶风违法、屡罚屡犯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和广告主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局广告科。联系人:李珊,联系电话:0774-2826038,邮箱:wzsggk2019@163.com。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高度警惕,对虚假违法广告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重点平台、重点媒介和重点商品、重点行业(服务)违法广告的执法力度。
(三)加强合作,协同共治。各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信用约束等多种执法措施,构筑科学有效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监管机制,完成好重点领域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进一步营造平稳有序、健康和谐的广告市场环境。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