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 梧州市希望工程助学行动的通知 梧青联发〔2020〕11号
各县(市、区)团委、扶贫办、少工委,市直(中直、区直驻梧)各单位及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助力教育扶贫,坚持党的领导,传递党的关怀,聚焦助人育人、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围绕新时代把希望工程这项事业办得更好的目标要求,团市委、市扶贫办、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0年梧州市希望工程助学行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扶贫·爱心助学
二、总体要求
(一)时间阶段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
(二)工作对象
梧州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下简称“贫困学生”),包括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含中职中专)、高职高专、大学生(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
(三)目标任务
1.实施希望工程,至2021年2月,全市为300名以上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资助,各县(市、区)各30名以上。
2.坚持精准资助、雪中送炭,助人与育人、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传递党的温暖,引导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四)资助标准
学业资助项目为受助学生提供助学金,主要用于学习生活费用。依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统一资助标准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1000元/人;
2.高中阶段(含中职中专)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
3.高职高专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
4.大学阶段学生的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爱心义卖公益行动。在全市开展第四届“中小学生爱心义卖公益行动”,由各中小学校校团委或大队委牵头,号召共青团员、少先队员把自己多余的学习用品、看过的图书、用过的玩具及多余的小摆设、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自己种养的植物、书写的书画作品等作为义卖物资捐献出来进行义卖,所筹集的款项将用于希望工程助学行动。请各学校在11月20日前开展校园义卖活动。市级集中义卖活动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择期举办,具体活动另行通知。
(二)开展“希望工程公益日”活动。每年的10月30日是“希望工程公益日”,希望各单位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充分动员本单位、本部门的人员参与到希望工程公益活动中来。积极联络、动员本单位、本系统服务、管理、联系的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捐款。各单位可以将希望工程公益日与爱义心卖结合起来,也可与“希望工程一日捐”活动结合,广泛动员干部职工捐出一天薪酬、企业捐出一天利润,学生捐出一天零用钱。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组织公益日活动。
(三)多渠道筹集希望工程资金。各基层团组织要积极向单位(企业)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并带头捐款,整合各方社会资源,设计主题鲜明的捐赠活动,大力向全社会的爱心企业、爱心个人筹措资金,助力扶贫。同时,要充分利用产品义卖、公益晚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募捐,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更多的贫困学子圆梦。
(四)开展结对助学活动。鼓励每个荣获全国级、自治区级“五四红旗团委”或“青年文明号”的单位结对资助一名以上贫困学生;各基层团组织要踊跃参与结对助学活动,力争做到每个基层团组织结对资助一个以上贫困学生,条件有限的可联合资助。
四、时间安排和活动步骤
2020年10-11月:募集善款阶段。团市委重点组织青年文明号组委会成员单位、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社会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家开展“希望工程”捐助活动。各县(市、区)团委、扶贫办、少工委发动所辖地区充分参与到善款幕集中来,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募捐款项统一存入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账户。
2020年12月:资助总结阶段。主办单位将择适当时间,举行全市希望工程捐赠仪式,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对热心捐资助学的企业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牌匾)。
2021年1月:调查申报阶段。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高中团委要及时开展贫困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好受助学生的申请资料上报和典型挖掘,建立起完善的档案材料。
2021年2月:助学金发放阶段。根据申报结果,由市希望办统一向广西青基会提交资助名单和相关资料,及时将助学金发放到贫困生个人账户中。
五、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根据《慈善法》相关规定,此次开展希望工程活动所募款项由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直接受理,然后由市希望办统一申请回拨,并将根据资助标准全部用于资助我市的贫困学生(回拨款项直接打入受资助学生账户)。
(二)各级团组织所开展的资金募集活动须遵循合法、自愿的原则。捐助方自行将款项存入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存款时注明“梧州市希望工程”),并填好《梧州市希望工程项目筹款统计表》及转账凭证(照片、扫描件等)上报市希望办。按照“谁募集、谁使用”原则,各县(市、区)团委、市各团工委、各高校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筹资统计工作,统一将本地区、本系统的筹款统计和凭证上交市希望办。
(三)市希望办将严格按照《广西希望工程助力脱贫攻坚资助行动(项目)实施办法》抓好回拨资金的监督使用与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各级团组织、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希望工程助学行动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主题,明确目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形成全市联动。请各单位负责希望工程助学行动的工作人员扫码加入2020年希望工程工作微信群。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做好希望工程助学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根据活动的时间安排,全方位、不间断地跟踪报道,吸引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扩大影响力,要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整理后报送市希望办。
(三)规范程序,加强监督。活动过程中必须规范申报、审核、公示程序,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希望工程助学金的管理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市希望办联系。联系人:黄玲芳,梁东霞;联系方式:6022208,电子邮箱:wzssgw@163.com。
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账户:
账 户: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账 号:087895120100330005771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宁星湖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梧州市希望工程”,不注明又没有提供凭证到市希望办的资金,将无法申请回拨梧州使用)
附件:1.梧州市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筹款统计表
2.梧州市希望工程助学金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宜
3.2020希望工程助学金申请表
共青团梧州市委员会 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少先队梧州市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梧州市2020年希望工程微信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