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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梧办发〔2020〕26 号

发布时间:2021-01-11 发布部门:中 共 梧 州 市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 局,各园区,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 〔2020〕8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机制,提升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强化落实严保护制度、健全大保护工作格局、打通快保护工作链条、优化同保护营商环境,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推动我市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 2022 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维权援助体系基本建立,保护能力不断提升,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 2025 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创造、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1.加强执法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 议领导小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以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为切入点,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强与市外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协作, 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2.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公安、检察院、法院、商务、海关、版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调及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全类别、全链条、多渠道、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协作,有效解决职能交叉、沟通不畅、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等问题。全面推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公开执法办案信息。 

      3.强化“两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勤联动、重大案件联合查办机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线索,加大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防止以罚代刑, 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审查的科学监管方式和渎职犯罪预警防范体系。

      4.完善司法审判、仲裁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 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民事、刑事、行政审判 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诉讼程序的审级管 辖规定与“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要求不匹配问题。优化知识产 权案件的专门管辖,对涉及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审判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指定管辖机制作用,在审判标准、裁量尺度的把握上力求统一口径,有效打破地方保护。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发挥专家仲裁优势,多维度扩充技术调查官的人员类型,构建优质调查专家库,完善技术审查意见在司法、仲裁活动中的运用规则,最大限度发挥技术调查官的智库作用,提升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仲裁质量和效率。 在重点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司法保护联系点和仲裁调解服务站。

      5.强化案件执行措施。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机制,积极引导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 诉前调解工作,尽可能就近、就地一次性解决纠纷,并引导双方就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提请司法确认。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赋予非诉调解协议法律强制力。逐步落实重大案件公开审理和庭审直播制度。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 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推行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及时动态更新,并通过信用中国(广 西梧州)网站向社会公开,建立形成联合惩戒格局。根据实际需要,将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相关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融资活动中形成惩戒约束。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执 行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实行法律监督。公安部门及时向行 政部门反馈侦查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管漏洞,积极推动知识产权 领域源头治理。

      (二)持续加大保护力度,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新环境 

      1.加强民事司法保护。严格执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不法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依法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情节严重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 依法从高确定赔偿金额,依法没收违法所得,销毁假冒或盗版商 品以及主要用于侵权的材料和工具,有效阻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生。研究探索法定赔偿考量因素框架指标及标准,合理、规范确定损害赔偿标准。依法适用证据披露、举证妨碍等制度规则, 引导当事人积极举证,依法开展依职权调查取证。优化诉讼流程, 缩短诉讼周期,在具备条件的法院推行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改革,区分案件类型及繁简程度,对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相对明确的知识产权案件实行“简案快 审”,简化裁判文书内容。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规则流程,探索建立便于当事人举证、减轻当事人负担的证据采信标准,依法运用证据保全制度,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2.加强刑事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 “昆仓”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和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犯罪。严格执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继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行动,强化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 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建立相关部门联防联控制度,充分利用海关执法国际合作机制,打击跨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链条式保护机制,实现侵权货物境内流通环节保护和进出口环节保护无缝衔接。持续加大进出境邮递业务、国际快件业务、跨境电商业务等侵权风险布控分析,持续打击震慑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 

      3.加强行政执法保护。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聚焦再生资源、医药食品、冶金机械、建材环保、电子信息、 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领域,围绕我市再生资源、医药食品、冶金 机械、建材环保、电子信息、文化旅游等六大产业和六堡茶、荔 枝、蜂蜜、粉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惩戒力度。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行政执法保护,加强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开展知识产权“铁拳行动”“蓝 天行动”、海关“龙腾”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 “剑网”专项行动、打击植物新品种侵权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我市田七、索芙特、中华、双钱、冰泉、六堡茶等名优品牌开 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强化对侵权假冒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加大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电商领域 执法协作机制,严格跨境电商的执法监管。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和检查考核制度。依法打击寄递企业违规收寄侵犯知识产权物品行为。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仿冒混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处理商标恶意注 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4.严格执行证据标准。贯彻执行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 严格执行知识产权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立案、侦查、移送 起诉证据标准。加强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沟通协调,推动证据适用标准的统一。依法运用调查令制度,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鼓励公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公证业务,拓展知识产权公证保护的范围和形式,在权利认定、流转保障和侵 权维权等方面,发挥公证法定证据的效力。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固定证据的作用。按国家部署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依法支持知识 产权人的证据保全申请及当事人的调查取证申请,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

      5.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适用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机制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 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抗诉、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情形依法进行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公开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鼓励律师积极参政议政,发挥法律专长,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加强监督问责,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涉企行 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 100%。对知识产权执法活动中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或者 超越、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力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获批在我 市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 提供全市集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 纠纷解决方案。建立完善法院、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诉调对接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 引导纠纷双方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 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仲裁、 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商会调解的作用,积极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依托“广西移动微法院”平台,开展知识产 权互联网诉讼服务;加强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梧 州商标受理窗口便利服务;借助广西版权登记“区块链版权存证 +数字版权登记”双证平台,解决数字版权确权难问题。

      2.强化社会共治。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着力形成全市“一盘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健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 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与企业的交流互动,深化与电商平台合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商标使用行为检查和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依法归集企业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其推送至信用中国(广西梧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推送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推动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学 会中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行政专家、学者积极参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 制,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强化梧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 务平台,提供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提升维权援助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梧州市公共法律服务 中心)、市县两级 12315 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积极提供知识产 权快速维权综合服务。借助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梧州分中心,为梧州市企业开展区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权提供援 助服务,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预警分析,帮助企业防控风险。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摩擦预警工作,积极创造条 件探索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及纠纷应对指导,及时发布相 关信息,指导企业提前做好防范,着力推动我市权利人合法权益 在海外得到有效保护。利用仲裁、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平台,为 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支持。 

      (四)大力培养创新主体,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基础 

      1.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大对科技、教育、 文化、产业等有关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和司法装备建设,在执法人员、资金、装备、办公场地等方面给 予充分保障。同时,根据需要将知识产权保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探索建立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区),增强我市知识产权创 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 

      2.加强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培育创新高价值知识产权品牌,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深度融入地方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 品牌发展规划,合理实施品牌扩张和延伸,通过收购、兼并、控 股、联合、委托加工等多途径做大做强品牌产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开发核心技术,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 主品牌。引导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先进管理方法,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 和品牌经营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鼓励各县(市、区)强化地 理标志培育与保护,支持地理标志产品助推区域品牌发展。 

       3.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 县域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项目,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国内竞争优势、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力争到2025年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超过50家。强化专利布局, 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促进企 事业单位科学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创新技术转化运用模式, 推动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 

      4.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结合。加强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等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公证的金融服务功能,打造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发展的法律服务闭环。鼓励和推动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设计满足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并提升 服务能力。

      5.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知识产权宣传周、“茶船古道·新 丝路”六堡茶行销全球活动以及其他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支持法律服务领域对外交流,鼓励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外贸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建立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渠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要情通报机制,积极回应国内外权利人关切问题。加强国外知识产权机构与国内外行业协 会、商会、社会团体等的信息交流,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重大事 项和进展。 

      6.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地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年度知识产权培训不少于 10 小时/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业务培训和 专业化建设,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素质,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 人员学习交流机制。在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 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 培养力度,鼓励引导各相关部门、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 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制度,拓宽知识产权仲裁员聘任渠道, 加强仲裁、调解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的引进,保障专业人才得到岗位锻炼,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权实践 中的作用。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支持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 内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轮训,鼓励参加专利代理 师执业考试。 

      (五)加大组织实施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 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梧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 有关方面要结合各自职能,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阶段性 工作目标,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2.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 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知识产权保护 属地责任,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经费, 每年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知识产 权保护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 发挥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绩效纳入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配合自治区开展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每年发 布知识产权发展报告。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县(市、区) 党委和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 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 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照程序向市委、 市政府请示报告。 

      4.加强奖励激励。积极组织专利持有人参评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级有关奖励制度,对在知识产权保 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表扬奖励。加强侵 权假冒举报奖励,加大对举报人员奖励力度。 

      5.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等宣传活动,做好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推荐工作,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加强公益宣传,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 进学校、进网络的“五进”活动。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人物、典型案例的宣传,讲好梧州知识产权故事。不断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创新创业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保护氛围, 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抄送:中直、区直驻梧各单位。 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