⒛⒛ 年梧州市公共场所 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5 发布部门:梧州卫生计生监督所
为促进梧州市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信誉度公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 时,增 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 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对辖区内住宿业、游泳场、淋浴场所实施 10O0/0量 化分级管理,对辖区内的美发美容场所不少于 80%实 施量化分级管理。
三、责任分工
量化分级管理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共分四个小组,各小组对所辖区域负责。
第一组:责任领导:黎福堂 责任人:李文琪责任区域:100床位以上的住宿场所。
第二组:责任领导:莫名海 责任人:黄 丽责任区域:长洲区。
第 三组:责任领导:梁 宗奎 责任人:林小群责任区域:龙圩区。
第四组:责任领导:马 健生 责任人:罗 丽妙责任区域:万秀区。
四、实施原则
(一 )量 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 目进行量化,通 过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 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 )动 态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卫生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在评定等级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整改认为本单位能达到上一等级时,可主动要求重新评定等级。
(三 )公开透明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 于社会监督。
五、实施方法
(一 )掌握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所有量化评分表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对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分值、评价标准等作了具体规定。
(二 )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时,要 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 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 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三 )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 1oo分标化后,总 得分在 9o分 以上的,卫 生状况为优秀,卫 生信誉度为 A级 ;总 得分在 7o~89分 的,卫 生状况为 良好,卫 生信誉度为 B级 ;总 得分在 6o~69分的,卫 生状况为一般,卫 生信誉度为 C级 ;总 得分低于 60的 ,责 令限期整改,并 依法处理。 公共场所 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 卫生信誉度定为 C级 。
(四 )确定卫生监督频次 公共场所 日常卫生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 督频次应越低。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调整监督频次。A级不少于每两年 1次 ,B级不少于每年 1次 ,C级 不少于每年 2次 。
(五 )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卫生行政部门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发放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 目位置。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布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
(六 )督导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按随机抽样原则,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形式,督促检查各小组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