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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改善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发布部门:信用梧州

 

 

州市人民政府

公 室 文 件

 

梧政办发〔2018〕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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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改善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梧州市改善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制度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我市改善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8617

 

梧州市改善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

制度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改善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制度,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发展和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做好自治区下放审批的承接工作

承接自治区级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自治区质监部门实施的电线电缆等19类产品(附件1)许可审批由市行政审批部门受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定事项由市发改部门实施。

承接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全部或部分权限。其中“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市级安监部门依权限实施,“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市行政审批部门实施(见附件2)。

二、优化审批服务

推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实行按企业主体发证的模式,在同一审批层级中一家企业只发一个生产许可证。

对电线电缆等17类(见附件1)原自治区质监局发证产品,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取消发证检验,实行先证后核。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简化为“一单一书一报告”(申请单、承诺书、检验报告)。

将市级安监部门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的法人代表、单位名单、注册地址等变更与电线电缆等17类(见附件1)原自治区质监局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纳入“零跑腿”服务,企业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具有审批权限的市(县、市)相应部门,由审批部门依程序办理后将证件邮寄给企业。

三、压缩办理时限

一是对电线电缆等17类先证后核(见附件1)原自治区级发证的产品许可时间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后置现场审查只对企业的关键设备进行核验,并在许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是压缩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办结时限。把由市级安监部门实施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由法定的45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由法定的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办结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把由市行政审批部门实施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9项行政许可事项(见附件3)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办结时限的50%以下。

四、减免技术评审和检验检测费用

免除行政许可事项中由企业负担的质量技术评审费用,所免费用由财政资金支付。停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检测收费按收费标准90%收取,其中对自治区及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规模以上企业的检测收费按收费标准80%收取;降低或减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按《广西改进安全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18〕48号)执行。

五、为企业减负担降门槛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生产许可证等审批事项充分授权市行政审批局,落实受理、核查、审查、批准等环节的岗位职责一体化,提高审批质量,简化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精简办事手续和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事。

(二)严格规范市县审批行为。

1.理顺市、县相关部门权责关系,避免推诿。

2.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完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操作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和监管责任,做到放管结合、权责一致,放而不乱。

3.加强对企业审查等环节的指导帮扶,缩短企业整改时间,积极提升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六、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一)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改革。对三年内监督检查合格的企业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实行加严监管措施,将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督促企业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逐步增强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二)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1.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企业开展统一联合监督执法检查,避免分头多次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2.建立更加规范的涉企监督执法制度,规范细化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企业非主观原因造成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3.推行事中事后行政监管过程与结果网上公开、监管过程可网上追溯与核查,公众网上参与监管、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七、扶持企业创品牌

指导企业争创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广西名牌产品、重要技术标准奖励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到2020年,全市获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含提名奖)企业(组织)3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不少于8个,广西名牌产品不少于50个。对企业争创品牌荣誉给予奖励激励,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市财政配套奖励20万元;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市财政配套奖励10万元;新增获得广西名牌产品每个奖励2万元(复评广西名牌产品不在奖励范围);新增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使用,每家企业奖励2万元。

八、服务中小企业,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一)针对本市主导产业需求,提升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面向社会开放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开展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实验室建设等咨询和培训服务,全面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学习,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为中小企业开展检定和校准服务,引导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免费公开地方标准,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审批层级与先证后核清单

          2.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承接清单

      3.市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及办结时限清单

 

 

 


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审批层级与

先证后核清单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品种(产品实施细则)

审批层级

备注

1

砂轮

砂轮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2

饲料粉碎机械

饲料粉碎机械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3

建筑卷扬机

建筑卷扬机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4

钢丝绳

钢丝绳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5

轻小型起重

运输设备

千斤顶、手动葫芦、带式输送机;调度绞车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6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7

预应力混凝土枕

预应力混凝土枕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8

救生设备

救生设备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9

特种劳动

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0

电线电缆

电线电缆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1

耐火材料

耐火材料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2

建筑钢管

脚手架扣件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3

建筑防水卷材

建筑防水卷材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4

危险化学品

无机产品;氯碱;工业气体;

染料中间体;有机产品;石油

设区市审批

前置核查

15

危险化学品

包装物、容器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危险化学品罐体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6

汽车制动液

机动车辆制动液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7

人造板

人造板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8

化肥

复肥、磷肥

设区市审批

试行先证后核

(零跑腿服务)

19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压力锅

设区市审批

前置核查


附件2

 

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

承接清单

 

序号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委托下放权限

委托下放层级

承接部门

1

省级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部〉)

部分委托下放

设区市、县(市)

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市)安全监管局

2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全部委托下放

设区市

市安全监管局

3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全部委托下放

设区市

市安全监管局

4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全部委托下放

设区市

市行政审批局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委托下放除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跨各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设区市

市行政审批局

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委托下放除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跨各设区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设区市

市行政审批局

7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全部委托下放

设区市

市行政审批局

8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全部委托下放

设区市

市行政审批局

 

附件3

 

市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及办结时限清单

 

序号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实施部门

1

省级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部〉)

4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市安全监管局

2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20个工作日

8个工作日

市安全监管局

3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45

15个工作日

市安全监管局

4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6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4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7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8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9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审批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10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30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11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核发

30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45个工作日

15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注: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办结期限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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