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梧州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从业人员 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发布部门:梧州市统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3月13日国家统计局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公布稿)(国统字〔2019〕34号)

 

                                 国家统计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