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梧州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第43号令

发布时间:2021-06-18 发布部门:信用中国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6月12日

附件:《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