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0个部门关于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_(桂发改财金〔2018〕4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桂发改财金〔2018〕41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0个部门关于
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
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有关部门、机构:
为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慈善捐赠领域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3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贯彻实行,切实做好信用信息共享及联合奖惩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附件:印发《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