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关于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_(桂发改财金〔2018〕418号)
发布时间:2018-05-24 发布部门:信用梧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桂发改财金〔2018〕4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关于婚姻登记
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有关部门、机构:
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局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42号,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