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梧州

关于做好2020年信用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4 发布部门:信用梧州

梧发改数据2020210

关于做好2020信用宣传活动的通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诚信意识,在全市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市开展“诚信梧州 你我共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主动配合新闻媒体,全力做好“诚信梧州 你我共建”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做好主题宣传作为推动信用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行业特色与信用工作,为主题宣传提供源源不断的新闻素材,要充分挖掘守信和失信正反两面的典型案例,梳理信用建设经验做法和创新亮点,以新闻舆论力量加速推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活动目的

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着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推动全市加快形成知信、讲信、守信、用信的浓厚诚信文化氛围,推动“信用梧州”建设迈上新台阶。

、活动要求

1、制定宣传方案。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诚信宣传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将开展的宣传活动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确保宣传活动方案落到实处。按照方案开展活动,组织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时,尽量请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报道,保留完整的活动资料(包括图片、文字资料)

2、积极宣传推广现行政策制度。广泛宣传《广西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财金〔2019〕377号)等国家、自治区信用政策文件,重点解读本部门、本领域与信用相关政策法规,并推送到“信用中国(广西梧州)”门户网站。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信用的重要法规和政策措施。要充分利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准确客观地解读政策文件,释疑解惑,回应公众关切,增进社会共识,扩大社会知晓度,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3.组织开展信用承诺活动。一是按照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的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各级各单位围绕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等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结合各自职责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二是全面公示企业信用承诺,包括行政类信用承诺书、市场类信用承诺书、行业类信用承诺书等,形成一批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并通过“信用梧州”网站统一公示。

4.积极宣传引导及推进信用修复工作。一是建立信用修复提示机制,在作出行政处罚或把行政相对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暂行办法》(桂发改财信规〔2019〕1220号),给予适当的信用修复提示,告知行政相对人正确的信用修复渠道和流程(详见信用梧州网站信用修复专栏)。二是联合或者协助办举办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引导失信主体主动修复失信行为,退出失信名单,维护合法权益。

5.挖掘守信和失信正反两面典型案例。树立诚信典型,各级各单位善于挖掘本辖区内、本行业、本系统内诚信企业、诚信集体、诚信个人典型,挖掘先进事迹、诚信案例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尽量配以图片或视频,切实做到感召力、说服力弘扬诚信价值文化。曝光失信典型,特别针对电信诈骗、虚假广告、侵权假冒、非法集资、逃废债务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失信问题,充分挖掘违法失信具体案件,剖析失信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危害。

6.梳理信用建设经验做法和创新亮点。各级各单位围绕本职工作和部门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公开、信用联合奖惩、推广信用记录及应用信用产品(信用报告、信用承诺)等信用创新工作,学习他人优秀经验推广自身先进做法立足实际做好挖掘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各类媒体加大自主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标语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诚信进社区、进广场、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镇、进门店等系列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联合奖惩等诚信理念信用知识,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7.及时总结上报。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2020年4月24日前填写信用宣传活动时间表报我办备案。根据时间表和制定的宣传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信用宣传活动相关活动宣传报道材料于活动结束2天内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我办我办将同步推送至“信用梧州”、“信用广西”、“信用中国”等网站扩大宣传效应。其它先进做法、典型材料可随时报送。2020年5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各县(市、区)每月至少上报5篇稿件或报道(注明报道媒体和链接),市级各成员单位每月至少上报2篇。

8.其他事宜。未尽事宜与我办联系,联系人:王美华,联系电话:3823004,信息报送邮箱:wzxxzx@sina.com

附件:1.社会信用体系宣传标语

2.信用政策文件汇编

3.信用宣传手册(参考)

4.信用宣传活动时间表

   梧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章)

2020年4月15日